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无传销创建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9-08-09 15:37 来源: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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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持续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市局《关于深入开展无传销创建活动的通知》及《2019年三明市创建无传销工作考评细则》要求,结合实际,继续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设立打击传销工作专项经费;召开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会议或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加强与综治、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部门之间责任清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严厉打击传销。各所与执法大队要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一是加大网络传销案件线索排查和查处力度,落实总局打击整治网络传销“四步工作法”,有效遏制网络传销高发态势。二是对发现的传销活动,及时、快速予以查处。强化风险隐患排查,稳妥处置涉传案件线索,切实把不稳定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三是通过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途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受理传销投诉举报,梳理案源线索,加强涉传销案件查办力度,增强打击传销违法行为的精准度。四是要加强直销行业监管,开展直销行业专项整治,规范直销行业经营行为。

  (三)加强宣传教育。利用电视、网站、短信、微信等媒体及印制打击传销的宣传材料,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和防范传销宣传教育活动。各所要结合实际,深入社区(村)开展宣传,帮助群众了解传销的危害、防范传销的基本常识、禁止传销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开展“创无”活动的意义和作用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增强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建立打击传销警示、提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打击传销重要信息,并针对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四)推动社会共治。各所要主动与当地乡镇、村沟通、联动,建立打击传销的互动联防机制,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开展对社区(村)干部、信息联络员、志愿者的业务培训,将打击传销相关法规、政策、知识列入社区(村)有关会议和培训内容,通过集中培训、进社区(村)培训指导等形式,提高基层组织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能力。

  二、时间安排

  按照市局工作部署,7月份,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共建和谐社会”主题宣传活动;8月至9月各所要指导社区(村)做好打传信息联络员(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打击传销业务培训,并将工作情况于98日前报送政策法规股;9月至11月对照考评细则逐项抓落实,及时补缺补漏,不断深化各项工作开展。同时,全面收集、整理创建工作相关资料。做好梳理、总结、自查自评,迎接市局检查考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当前传统聚集式传销仍然活跃,网络传销高发多发,影响市场秩序、社会稳定,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坚持不懈地推进无传销创建活动,做到创建工作常态化,坚决铲除传销活动赖以生存的土壤和条件。

  (二)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强与综治、文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创建工作要求,各市场监管所要熟悉辖区基本情况,加强工作宣传,主动与当地乡镇、村沟通、联动,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和措施,提升创建实效。

  (三)注重总结提升。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与上报,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不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88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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