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及备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4-25 10:47 来源:尤溪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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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确保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尤溪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委发〔2014〕9号)等规定,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及备案工作。 

  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生产经营单位现状,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爆、消防、城镇燃气、长输油气管线、电梯起吊特种行业、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密集场所、民航、铁路等重点领域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重点要围绕“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超长隧道、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人员密集场所、电器线路和易燃有毒材料更新改造、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矿山水害、地下矿山非阻燃材料和动火及爆破作业、粉尘涉爆和液氨制冷、建筑施工脚手架和起重机械等,加大监管力度,按照有关行业标准和规定要求,精心组织编制针对性、专业性、现场性较强的监督检查计划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制定检查表。计划要根据风险级别、季节特点,突出检查重点,列出阶段监管检查清单、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次数等(可参考附件1列出计划,也可由监管部门根据其自身行业规范制定)。 

  各乡镇、有关部门于510日前,将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报送政府安办备案,并分别于7月31日、12月31日前将上半年及全年落实情况报送政府安办(需同时填写附件2),计划的备案和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联系人:林长炳、张钟凌,联系电话:6320163,电子邮箱:ajj6338883@163.com 

    尤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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