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19-03-26 10:55 来源:尤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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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9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尤溪县民政局 

                          2019年3月25日 

  2019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2019 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全县民政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继续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深入开展“干好每一天 织牢民生网”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努力为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坚持以思想建设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新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大学习”走深走实。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常态化学习制度,发挥“领头雁”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全覆盖、高质量,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党员干部带着问题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充分运用“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确保学精悟透、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按照县委和县直机关党工委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更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紧密联系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民政改革创新、加强基层基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和党员干部党性锻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党支部联系点等基本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把党组织建设好、建设强,以党组织自身的坚强有力,引领民政改革发展。 

  3.坚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夯实党建工作基础。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我市实施办法,坚定不移纠正“四风”改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细落实。 

  二、强化民生兜底保障 

  4.推进民政兜底脱贫攻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救助范围。深化开展民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应用,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督查整治力度。做好挂钩帮扶工作,发挥慈善组织帮扶作用,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和志愿者参与精准扶贫。 

  5.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在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小城乡低保补助水平的差距,逐步实现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一体化。督促指导各乡镇认真执行省低保惠民“八条措施”和“支出型贫困”低保政策,适当降低困难群众入保门槛,完善支出型贫困人口低保政策,加强主动排查和政策宣传,稳步扩大低保覆盖面。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各乡镇认真执行家庭收入豁免、刚性支出扣除、就业成本扣减、重病重残单人保、审批程序简化、延保渐退等具体规定,全面排查落实应保尽保。在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是分散供养标准2倍的基础上,着力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效能和资金使用率,实施分类救助,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主动发现、个案会商等工作机制。 

  6.着力推进福利慈善事业发展。按照省定标准,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探索建立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适时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做好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各项工作。巩固提升慈善超市建设,落实《福建省慈善超市设施和服务规范指引》,推动完善慈善超市为老服务功能,开展慈善公益助老项目。督促尤溪仁济医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创建工作,逐步在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上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贯彻落实《慈善法》,引导慈善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养老服务等工作。 

  7.强化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全面落实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健全救助寻亲服务机制,积极开展寻亲工作,与公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机制、寻亲服务机制和滞留人员身份查询长效机制。落实落户安置政策,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特困供养范围。持续开展冬夏季专项救助活动,切实维护好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8.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贯彻落实《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动态更新,落实“三个一”动态管理,实行“一人一档、一变一更、一类一策”。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进一步拓展关爱服务,支持和引导专业社会力量提供关爱服务,依托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信息系统,充分发挥我县管前镇作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试点典型引领作用。 

  三、优化基本社会服务 

  9.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养老事业发展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提升养老机构“二十条”措施,不断提升已建养老机构入住率。继续实施养老工程包,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新建2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4个农村幸福院(省级4个、县级20个),不断增加各类养老床位,力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制村覆盖率达55%以上,实施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工程,积极争取省级床位使用率达标奖补,打造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县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尽早交付公建民营中标方。持续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落实养老设施专项布局规划,力争4月前完成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评审工作。提升居家社区养老品质,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向农村延伸。持续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引入养老龙头企业,推进养老服务转型升级,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产业发展。 

  10.规范婚姻收养登记服务。引导新人自主选择在原有婚姻登记的基础上增加结婚宣誓和颁证仪式两项内容,将婚姻责任和婚俗新风加入宣誓内容。树立“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的婚俗新风。拓展离婚劝导、婚姻辅导服务,将婚姻辅导纳入离婚办理的必要程序。在充分保障服务对象离婚自由和权利的前提下,最大范围的让有离婚意向的夫妻获得专业婚姻辅导,有效降低离婚率。强化收养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继续推进全县收养评估、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收养等工作开展。 

  11.提升殡葬管理服务质量。加快补齐公益性殡葬设施短板,指导各乡镇加大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堂)建设力度,计划审批新建农村公益性骨灰楼46座,进一步满足社会基本安葬需求。继续推进县殡仪馆殡仪服务设施升级改造,引进推广“一站式”殡仪服务,提升集中治丧的承接能力,进一步推进城区群众定点悼念、文明治丧。抓好县文笔山陵园三期项目建设,加强日常运营规范管理,坚持公益原则定价销售,引导生态文明、绿色低碳的祭扫方式,创建生态文明陵园。做好清明节、农历八月群众祭扫的服务保障工作,引导群众文明祭扫,促进丧葬移风易俗。继续抓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努力净化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环境。 

  四、完善基层社会治理 

  12.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开展村(居)委会换届“回头看”和分级培训,提升村(居)委会队伍综合素质。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规范村(居)活动场所挂牌和出具证明工作。指导全县268个村(居)委会全面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 

  13.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坚持典型引路、树立标杆、打造品牌、形成特色,全面推广“135”社区党建工作机制,借鉴城关镇社区“一网三服务”“四微社区”“村居联建”以及洋中镇社区“大党委”等做法。开展创建星级农村幸福社区示范活动,创新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城市社区不低于98%、农村社区不低于50%。 

  14.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制度化建设,加强党组织队伍建设,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巩固扩大党组织和工作覆盖。实行社会组织专项财务检查、“1+X”专项督查、社会组织随机抽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继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向社会公布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名单,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运行。探索启用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网上申报系统,提升公众对国家政策、通知公告等文件的知晓率,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推广宣传合法社会查询渠道,探索完善活动异常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 

  15.推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宣传动员,鼓励他们自觉参加三明市民政局组织的考前辅导培训,进一步壮大社工专业人才队伍。深化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社区“三社联动”,推动城乡社区服务精细化、专业化、标准化。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工作者参与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志愿服务。 

  五、加强专项事务管理 

  16.加大老区扶建力度。继续开展实施苏区调研办实事项目,推动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加大扶持力度,助力老区贫困村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加强革命遗址维修保护利用。建立健全老区专项资金内部监督与外部检查的全方位监督机制,定期组织对乡、村老区资金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作用。围绕建国70周年,对全县革命遗址(旧址)中开展普查,联合老促会开展“红色尤溪”系列宣传,广泛宣传老区取得的巨大变化,讲好老区故事,发扬老区传统,传承老区历史。 落实“五老”和遗偶人员优待政策,确保上级政策对现落实,让革命功臣安度晚年。 

  17.扎实开展界线管理工作。完成年度尤溪一延平、尤溪一闽清、尤溪一沙县等3条县级界线及8条乡级界线联检任务。落实市间县界线界桩管护经费,建立健全界线界桩管护员队伍。加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做好界线联检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上报工作。增强创新意识,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升界线工作管理水平。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按照综治办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落实行政区域界(线)长制度,按照市平安边界创建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要求,严密组织平安边界创建考核评价活动,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及时调处边界纠纷隐患,确保边界地区长期和谐稳定。 

  18.稳妥推进区划地名工作。通过多形式开展《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宣传贯彻活动,使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熟悉掌握《条例》有关精神。积极争取省、市支持,组织中仙乡开展撤乡设镇申报工作。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弘扬优秀地名文化,做好福建省第二届“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等地名文化遗产认定申报工作。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完善标准地名牌设置工作。加强城区街、路、巷牌设置、维护、管理工作。做好新开发片区地名命名工作。加大对标准地址二维码门牌号的采购安装,不断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19.全力做好地名普查工作。切实加强地名普查档案管理,按照民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完成地名普查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及上报工作。重点抓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按照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相关要求,加强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利用好地名普查资料,编制出版《尤溪县标准地名志》《尤溪县地名纵横》和《尤溪县行政区划图》等地名成果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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