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公路管理站、养护企业:
根据《三明市农村公路养护考评办法(试行)的要求》(明交建〔2015〕231号)和《尤溪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确保我局能够较好地落实省、市、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要求,保持县、乡、村道农村公路“畅、洁、舒、美”的交通环境。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11月下旬对2018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一)外业方面:重点检查农村公路路面、路肩、边坡、排水设施;构造物、桥涵及隧道;水毁修复工程;沿线设施;侵占、破坏道路的养护管理情况。
(二)内业方面:重点检查养护管理单位的机构制度、资金管理、内业管理、安全生产四个方面的内容。
二、检查范围及方式
(一)检查范围为各乡(镇)公路管理站、养护企业管辖区域内的农村公路。
(二)采取内业资料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养护企业现有管辖范围内农村公路采取随机抽取2条;各乡(镇)公路管理站随机抽查乡道2条,村道1条进行检查。
(三)抽查结果将进行通报。
三、检查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从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2月5日。
四、检查人员安排
由陈振煌副局长带队,乡镇公路站抽调3人、尤溪公路分局抽调2人、局工程管理人员抽调3人进行本次检查。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意识。各乡(镇)公路管理站、养护企业要提高思想意识,充分认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四好农村公路指示精神,加强领导、组织学习、认真执行,确保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公路管理站、养护企业要认真履行职责,提高管养责任意识。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总体要求,强化管养人员履约履职管理,对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养护情况负主要责任,以确保管养职责落实到位。
(三)严格廉洁自律。检查期间接待安排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食宿安排一切从简,做到轻车简行,对违反廉政有关规定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处理。
附件:1、尤溪县2018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考评检查方案
2、尤溪县2018年度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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