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传销和不正当竞争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日期:2018-09-14 19:23 来源: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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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根据省、市工商局《关于开展秋季“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认真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传销和不正当竞争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结合实际,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要求,将扫黑除恶工作与打击非法集资、以暴力手段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等工作相结合,打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深挖黑恶线索,依法打击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到2018930止。 

  三、整治重点 

  (一)加大竞争执法力度,以混淆仿冒侵权、虚假商业宣传、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为重点,开展整治行动,打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继续做好殡葬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及打击以老年人为侵害对象的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二)结合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深入开展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特别是以暴力手段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 

  (三)按照《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工作方案》(尤市场监管[2018]83号)要求,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线索摸排。一是通过深入社区、村开展创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二是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通过查处过程中深入调查取证,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三是要充分利用好公示的涉黑涉恶举报电话、邮箱及12315投诉举报平台,摸排线索。 

  (二)强化宣传发动。一是执法人员要统一思想认识,政治站位要再提高,要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整治合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二是各所要结合“创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深入社区、村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和无传销创建工作的宣传、培训,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传销违法行为,参与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活动,增强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三是要利用各种媒介、平台,加强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倡导公平竞争理念。四是通过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举、揭发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营造专项斗争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三)及时总结报送。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于9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附件中的相关报表上报公平交易执法股。 

    

  附件:1.秋季“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2.扫黑除恶线索统计表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914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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