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公路站,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完善公路建设程序,规范全县公路建设监督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公路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1号、2015 年 第 11 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和清理结果的通知》(明政文〔2014〕27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实施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施工许可管理工作
施工许可是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建设的重要措施。《公路法》明确规定了施工许可工作,依法做好公路施工许可工作既是交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重要责任,也是保证公路建设项目合法、有序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参建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施工许可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该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把好公路项目建设的头道关口。
二、明确施工许可责任
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由县交通运输局实施。局建设管理股要认真负责落实建设项目的许可工作,认真督促建设单位按程序办理许可相关手续,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在20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并将许可决定及时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违规许可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施工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五条;
(二)施工许可条件:根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
2.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
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计;
4.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
5.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
6.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并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四、施工许可的申请材料
根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施工许可材料
由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前申报,其内容包括:
(一)项目施工许可申请书;
(二)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
(三)交通运输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
(四)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
复;
(五)建设项目各合同段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
情况;
(六)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
(七)己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
产措施等材料。
五、施工许可办理期限
法定办理时限20日,承诺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六、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制度,加强许可管理工作
从2018年8月1日起新改建公路建设项目均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施工许可。局建设管理股要切实加强公路施工许可管理工作,完善审查制度,建立施工许可动态工作档案,督促项目法人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制度。各乡(镇)公路站要按照上述要求,督促本辖区内公路建设项目及时办理施工许可,对未经许可擅自开工的项目要及时予以制止。
附件:1.工程施工许可申请书
2.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权力运行流程图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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