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规定和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公安厅制定的《福建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意见》(闽司〔2019〕61号)文件要求,尤溪县司法局会同尤溪县人民法院、尤溪县公安局依法依规,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现将77名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
拟任命人选名单:
随机抽选:(62 人):董善滨、蔡华元、黄良鹏、郑文杰、林先界、陈振铭、黄启勇、姜维南、谢周具、朱云真(女)、卓英(女)、江有康、吴建家、李霞(女)、郭齐统、张平、蒋淋琳(女)、梁美琴(女)、刘学子 、陈仁久、黄建华(女)、刘宗宇、卓建裕、肖珠妹(女)、吴秀英(女)、郭运升、黄文玲(女)、蒋夏莲(女)、周碧云(女)、施生勤、郑雪梅(女)、纪智渠、陈兴银、林瑞武、陈碧琼(女)、罗德邻、胡珊珊(女)、罗增斌、叶琳(女)、刘景杯、詹明玉(女)、曹荣弟(女)、肖祥义、
林建兵(女)、曾声骏、吴锡章、谢绍建、蔡永新、黄祖溶、叶国华、林玉钗(女)、危秀容(女)、林月星(女)、赖瑞珍(女)、黄伟关、陈道锦、陈家清、林大庄、黄守锦、陈振锋、张淑苹(女)、蒋光良。
个人申请( 14人):陈世潘、林理建(女)、郑洁敏(女)、吴为鹏、郑艳敏(女)、刘艳君(女)、林健坦、张应荣、黄秀凤(女)、谢李玉(女)、陈德迪、詹艳(女)、蔡光昌、董美军。
组织推荐( 1人):吴娴(女)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拟任命人选存在不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情况,均可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的形式,向尤溪县司法局、尤溪县人民法院、尤溪县公安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有明确具体的事实或线索,不能诽谤诬告,反映情况者须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尤溪县司法局将会同尤溪县人民法院、尤溪县公安局对反映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确不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一律取消拟任命人选资格。
公示时间:从2019年11月6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尤溪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0598-6325436。
尤溪县司法局 尤溪县人民法院 尤溪县公安局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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