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福建省物价局《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现就召开尤溪九阜山景区接驳车、观光车票价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9月27日。
上午8:00,听证会参加人统一在尤溪县政府门口集中,前往九阜山景区实地调研。
上午10:00,在九阜山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召开听证会。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18名,其中,7名消费者参加人由尤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开征集产生,其他11名听证会参加人由相关部门或组织推荐产生。名单如下:
(一)消费者参加人(7名)
1. 柯国武:尤溪县天主教爱国会
2.吴艳萍:尤溪县城关镇水东居民
3.刘德谋: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蔡聆迪:尤溪汽车站
5.何为民: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肖秀芹: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
7. 林文琴: 尤溪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二)人大、政协及相关部门参加人(7名)
1.危世辉:尤溪县人大财经委
2.陈当琦:尤溪县政协文史委
3. 黄 珂:尤溪县政府办
4. 杨水莲:尤溪县财政局
5. 吴承文:福建省尤溪九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6. 陈 颖:尤溪县文旅局
7. 许美评:尤溪县西城镇文体和旅游办
(三)与定价项目有关的其它利益相关方参加人(2名)
1. 梁瑞彬:康辉旅行社
2. 苏德辉:福建中青国旅尤溪分公司
(四)经营者参加人(2名)
1. 张是勋:福建省尤溪九阜山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 傅玉妹:福建省尤溪九阜山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三、听证会听证人
1. 杨 勇: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 郑 娇: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3. 潘晓云: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听证方案要点
(一)制定依据
1.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规定和《三明市物价局关于委托制定价格项目的通知》(明价〔2018〕8号)精神,辖区内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3A级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配套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授权县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2.根据《福建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二)景区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制定方案
由于景区交通运输服务的接驳车和电瓶观光车,暂不具备成本监审条件,无法进行成本监审工作。为了规范景区内配套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行为,根据《福建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景区经营状况,考虑合理利润和税收,以及游客人数的变化等因素,我局拟对九阜山景区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制定提出如下三个方案:
1.九阜山景区接驳车票价
方案一:10元/人次(双程往返);
方案二:15元/人次(双程往返);
方案三:20元/人次(双程往返)
2.电瓶观光车票价
方案一:8元/人次(单程)。
方案二:10元/人次(单程)。
方案三:13元/人次(单程)。
特此公告。
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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