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尤溪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实施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收征缴“一窗受理”的通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落实“企业服务年”,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尤溪县于2018年8月16日起试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部署的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收征缴“一窗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窗口调整。原位于县行政服务中心的不动产登记窗口、税务服务窗口及房屋交易窗口统一调整为不动产综合受理业务窗口。
2.承办事项。不动产综合受理业务窗口具体承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个人二手房买卖、析产、赠与、公证继承、受遗赠、裁定)的交易网签、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所有业务。
3.服务流程。服务不动产综合受理业务窗口统一收件,交易网签与税收征缴后台并联办理,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4.其他不动产业务按原有流程办理。
尤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尤溪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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