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卫〔2018〕58号
尤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
抽查专项执法检查结果的通报
县总医院,县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乡镇卫生计生办,局机关各股室:
为加强落实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紧贴社会公众需求,实行“阳光”执法,根据《尤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尤卫〔2016〕106号)、《尤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公布2018年上半年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双随机”对象抽查结果的通知》(尤卫〔2018〕29号),我局组织执法检查组于4月23日至6月30日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单位、再生育审批服务的“双随机”抽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放射卫生、麻精药品使用机构“双随机”抽查情况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制作“双随机”检查表,监督执法人员对抽出的21家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按期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活动是否超出登记范围、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是否落实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处置等内容。
1.医疗机构情况
⑴尤溪县第七中学保健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及时校验。
⑵尤溪县第七中学保健室、尤溪县新阳镇夏阳村林永亮卫生室、尤溪县梅仙镇卫生院焦坑村卫生所、尤溪县坂面中心卫生院后坑村卫生所、尤溪县西城镇卫生院东村村卫生所、尤溪县汤川乡光明村卫生室、尤溪县中仙中心卫生院苏峰村卫生所、尤溪县洋中中心卫生院康林村卫生所、尤溪西城广济堂中医诊所、尤溪东城门诊部、尤溪东城门诊部、尤溪县西滨镇西洋村水珠卫生室、尤溪县西滨镇下墩村康得利卫生室、尤溪县台溪乡卫生院山头村卫生所等14家医疗机构消毒剂开启未标注开启日期;尤溪县坂面中心卫生院后坑村卫生所、尤溪县汤川乡光明村卫生室、尤溪县中仙中心卫生院苏峰村卫生所、尤溪东城门诊部、尤溪县西滨镇下墩村康得利卫生室、尤溪县台溪乡卫生院山头村卫生所等6家医疗机构使用大容量的消毒剂,容易造成细菌总数超标。
⑶尤溪县第七中学保健室的医疗废物未与有资质的集中处置单位签订合同。
⑷尤溪县新阳镇夏阳村林永亮卫生室、尤溪县坂面中心卫生院后坑村卫生所、尤溪县西城镇卫生院东村村卫生所、尤溪县汤川乡光明村卫生室、尤溪县中仙中心卫生院苏峰村卫生所、尤溪县洋中中心卫生院康林村卫生所、尤溪县西滨镇西洋村水珠卫生室、尤溪县台溪乡卫生院山头村卫生所等8家医疗机构未使用医疗废物专用垃圾箱、锐器盒,未做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尤溪县梅仙镇卫生院焦坑村卫生所未将针头、采血针放入锐器盒;尤溪东城门诊部未做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未使用锐器盒;尤溪县新阳中心卫生院登山卫生所未做医疗废物交接登记。
⑸尤溪县台溪乡卫生院山头村卫生所存在药品过期现象(“甲氧氯普胺片”有效期至2017年12月08日)。
⑹尤溪县城关镇城关村卫生室、尤溪县西滨中心卫生院过溪村卫生所等2家医疗机构处于歇业状态,未向原登记机关报备。
2.母婴保健机构情况
尤溪县中医医院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开展终止妊娠手术、开展二级助产技术和实施结扎手术。检查发现执业医师未在高年资主治医师指导下开展清宫术。
3.放射卫生监管机构情况
尤溪县坂面中心卫生院未按规定进行校验(2017年未校验),防护用品配备不足,部分防护用品超使用期限;尤溪县台溪乡清溪卫生院放射诊疗场所堆放杂物,未在放射工作场所设置“红色警示线”,部分防护用品超使用期限。
4.麻精药品使用机构情况
尤溪县中医医院基本能按照规章制度管理,门诊用药备货管理需加强。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指导和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的方式责令各相关单位限期整改,下一步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促整改到位。
(二)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卫生“双随机”抽查情况
根据各类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方案,统一制作“双随机”检查表,监督执法人员对15家公共场所、1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和4个学校进行现场检查。大部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能够在醒目位置亮证经营并悬挂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有禁止吸烟标识,气场清洗、消毒记录在案。
1.公共场所情况
⑴尤溪县天使养生会所、尤溪县剪品理发店已经停业关闭。
⑵尤溪县福祥宾馆未能出示公共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尤溪县隆知理发店、尤溪县首赞臣洗发店未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尤溪县溪尾乡张金秀美发店废弃物存放设施设备未正常使用等问题。
2. 集中式供水单位情况
通过现场监督检查和快速检测,消毒剂余量、浑浊度、PH值、嗅和味、肉眼可见物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 学校卫生情况
⑴尤溪县城关小学、尤溪县八字桥中学晨检工作仅在有传染病疫情爆发时开展。
⑵尤溪县清溪初级中学,学校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学校饮水类型为自建设施供水,水池清洗和消毒记录不完善。
⑶尤溪县象山小学,未配备有保健室和专兼职保健教师,学校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执法人员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改正,下一步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促整改到位。
(三)再生育审批“双随机”抽查情况
再生育审批“双随机”抽查共抽中3件,分别是联合镇联合村张仁端、台溪乡象山村陈泉恩、汤川乡光明村蒋昌贵。抽查名单公布后,我局立即要求涉及的乡镇将要抽查的审批件复印一份送至局家发政法股。经审查,3件审批件主体合法,程序合规,审批的条款均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情形。
二、存在问题
(一)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不规范。此次“双随机”抽查发现,部分医疗机构未按期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停业未及时报备;存在消毒剂开启未标注开启日期,未配备医疗废物垃圾袋、垃圾桶和锐器盒,医疗废物未做好交接登记,药品过期等执业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二)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的卫生保健意识不强。公共场所未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停业后未告知有关部门进行备案;部分学校自建设施供水的水池清洗和消毒记录不完善,未配备有保健室和专兼职保健教师,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
(三)执法队伍人员不足。我县卫生计生执法机构存在编制少、人员少的问题,“双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里覆盖全县上千家被监督对象,抽取的监督对象覆盖范围广,“双随机”抽查工作又是一项专业工作,每名执法人员肩负着数个专业的执法任务,导致“双随机”工作开展过程中,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
三、今后工作意见
“双随机”抽查工作将继续坚持双向双盲原则,接收分派抽查任务,规范检查流程,保证行政主体和被监督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一)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医疗机构执业意识。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执业意识。对检查中发现的机构校验、人员资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未规范的问题,卫生计生监督所和局相关职能股室要健全监督机制,加大对监管对象的日常工作指导和业务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协管职能,对辖区范围内的监管单位,及时收集、递交相关材料,办理证件的校验、变更和换证工作,包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等;被监督对象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充分认识到不规范执业行为的危害,提高执业意识,减少或杜绝执业不规范的行为发生。
(二)加强整改落实,规范公共场所行业行为。要求各有关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后,检查人员要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若有未整改到位的情况要求相关单位分析原因,说明情况并有详细实在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纳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布。存在重大隐患的公共场所需进行停业整顿,已停业的公共场所应主动向有关部门递交材料进行备案。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等从业人员的人员素质,规范其执业行为。普及健康知识,增强从业人员提供健康生活环境的意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明确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职责、权力、义务和执法纪律等,规范卫生监督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强监督执法人员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法律及业务知识的培训,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尤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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