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遴选组织单位
尤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尤溪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尤溪管理部
二、公开遴选项目
尤溪经济开发区城西工业集中区卫生室的经营管理权。
三、卫生室的功能定位
(一)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卫生室以全科医疗为主开展基本诊疗服务,并为园区职工提供应急初步救治。
(二)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室在尤溪县西城镇卫生院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做好工业园区的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慢病管理、传染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做好医保相关工作。负责医保政策宣传,协助办理工业园区外来务工人员的医保缴费等工作。
四、卫生室的准入条件
至少配备2名医师(其中1名执业医师,要具有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经验,另一名至少为执业助理医师资格),1名护士,其他条件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诊所部分)。
五、参加遴选应提交的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建筑设计平面图;
4.设置医疗机构拟聘用工作人员花名册;
5.设置人及工作团队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验原件);
6.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申请设置人无违法证明;
7.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六、申请材料报送地点及截止时间
公开遴选申请材料报送至尤溪县卫计局医政股,联系人:黄燕青,电话:0598-6328243;材料报送时间截止至2018年 7月 31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七、公开遴选时间和地点
2018年8月7日上午8:30-12:00(实地看场所);下午15:00-18:00(县卫计局六楼会议室审阅材料并进行遴选)。参加公开遴选的申请设置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盖公章或摁手印),并打印公开遴选现场讲话稿10份交评审小组。
八、其他工作要求
1.场所要求。尤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城西工业集中区公租房一楼免费提供不小于60㎡的医疗场所,并按照园区职工待遇享受公租房待遇,待遴选完成后,由设置人在县卫计局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布置装修。
2.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园区卫生室要在接入政务外网后,需统一使用全市基卫信息平台开展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等服务。严格按照《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在医养结合点和民营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的通知》(明医改〔2016〕11号)要求,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并按市医管中心统一的限价药品采购目录采购药品,不得另行采购。
3.实施收费价格公开。园区卫生室要按照《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在行政村设立的卫生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明医改组〔2016〕7号)要求,统一实施一般诊疗费等收费标准,并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包括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和药品价格公示)。
4.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园区卫生室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对园区常驻居民开展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传染病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人管理、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妇幼健康管理、中医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等服务项目,并协助所地卫生院开展其他服务项目。
5.规范建立档案和台账。档案包括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档案;台账包括财务和业务两部分,其中业务台账要记录好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及医疗服务相关内容,做为考核和核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及医疗业务经费的主要依据。
6.支持相关医保政策。由市医管中心尤溪管理部负责协调,将工业园区外来务工人员纳入本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畴,并向市里申报将园区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卫生室就诊的,按照规定享受医保相关待遇。
尤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尤溪管理部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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