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开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拨付农业补助资金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市农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尤溪县先后被列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试点县”“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单位”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典型县名单”“第二批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单位”“全国十大生态产茶县”“省级食用菌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一大批农业农村项目列入上级资金补助盘子,2018—2019年,共争取上级项目资金2.12亿元,资金支付率达80%以上,基本能够按序时支付财政资金。在各级支农资金中,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年6月底前完成支付)等惠农政策直接拨付至农户外,大部分农业项目资金按照“先建后补”原则予以拨付。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加大项目管理指导力度,推进项目实施,并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同时,积极协调县财政部门及时项目资金,切实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领导签名:詹 涛
承 办 人:林 祁,联系电话:13960514705
落实情况:已经解决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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