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晓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给我县重要古树名木安装防雷设施的建议》(第2018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古树名木是历史与文化的象征,是绿色文物、活的化石,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为加强古树名木保护,2015年,我县根据省林业厅的部署安排,组织开展了古树名木调查工作,查清了全县古树名木资源数量和现状,并进行建档。全县确定挂牌保护的古树名木共1334株,其中:散生412株,古树群58个共922株。普查成果通过了专家评,并获得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批复。县政府印发《关于公布古树名木的通知》(尤政文〔2016〕56号),并按省绿化委员会要求,统一制作保护牌,标明树木名称、科属、编号、树龄、保护级别、挂牌日期等内容,对全县古树名木进行了挂牌保护。
提案指出“我县夏季雷雨天气较多,雷电易发多发,古树名木较高,容易被雷击倒。建议对全县古树名木进行位置调查,特别标注独立成林、树较高、易遭雷击的树木,拍照建档,并且为这类古树名木安装避雷设施”的建议。我局根据您的建议,采取了以下措施,切实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一、全面摸底已挂牌保护古树名木
我局于2020年3月24日开始,组织各乡镇林业站对已挂牌古树名木开展摸底调查,进一步了解现有古树名木生长情况。经查,全县已挂牌古树名木共1334株,雷击损害仅1株,无雷击枯死的已挂牌古树名木。
二、补充调查新发现未挂牌古树名木
对新发现未挂牌且达到标准的古树名木进行补充调查,登记、建档。古树名木达到如下标准之一均开展补充调查,(1)树龄达到100年以上;(2)未达百年的珍贵树种、稀有植物、树形奇特、科学价值和纪念价值高的大树。本次调查以2015年建档数据为基础,以乡镇为单位,主要采用资料查询、知情人访谈、现场调查的方法,并使用GPS定位,拍摄照片,归入档案;经汇总后上报将其列入保护对象。该项工作将于近期内完成。
三、依法加强保护
(一)根据《森林法》、《福建省绿化委员会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意见》(闽绿委〔2019〕13号)等,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依法打击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大保护古树名木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认识到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意义。
(二)为古树名木安装避雷设施问题,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探讨其必要性、安全性、可行性等有关问题,待条件成熟时再予以实施。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 办 人:罗盛健,联系电话:6324904 13507575179
落实情况:基本解决。
尤溪县林业局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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