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红虫养殖整治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红虫养殖数量日益增多,正如你所提到的,红虫养殖场用的是猪粪养殖,每当运输猪粪车辆通过,猪粪产生的阵阵恶臭,不仅污染了周边环境,蚊虫、苍蝇滋生,周边恶臭难闻还给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去年以来,西滨镇政府接到村民反映,已着手对3家红虫养殖场进行清场处理,面积128亩。但受利益驱动,我县不少地方出现了红虫非法养殖的发展态势。针对这一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出台了《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牛蛙和红虫养殖专项整治的通知》(尤政文〔2018〕89号)文件,组织对全县范围内红虫养殖场(户)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整治对象及内容、整治时间及要求和工作措施 。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你们的建议,按照县政府文件的要求,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督促,确保对已有的证件不齐、污染治理设施不全或者养殖污水排放未达标的红虫养殖场(户),限期在2018年6月30日前自行予以退养或者关闭拆除。专项整治期间和整治后,各乡镇政府和环保、农业、国土、水利、河长办等相关执法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新建红虫养殖场或关停后复养的,及时通过联合执法,坚决依法处置。
非常感谢您对农业农村问题的热切关注。
领导署名:
承 办 人:纪任宗 联系电话:6323153
落实情况:基本落实
尤溪县农业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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