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农业局
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
第105号建议的答复函
黄建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先保障村干部工资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当前,很多村为了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有的村不按财务规定,举债搞建设,负债累累,村干部的工资没能及时兑现,有的甚至拖欠数年,已造成个别村连正常运行都不能维持。
从2012年起,各级政府还专门安排补助资金,对一些村财收入困难村进行“村财收入补足”,以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每年下达的资金文件中都明确规定各乡镇要认真做好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工作,把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奖励资金以及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及时足额用于保障村干部工资,不得挪作他用。2017年,根据各乡镇上报的福建省2016年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业务基础统计表中的所在村人口数情况,财政下达各乡镇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奖励资金340万元;2017年财政用于村财收入补足资金879万元,对111个村财收入不足10万的村进行补助,基本都能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非常感谢您对农村问题的关心。
领导署名:
承 办 人:卢煌道,联系电话:6325414
落实情况:基本落实
尤溪县农业局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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