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农业局关于
对县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函
周开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一回收农业面源污染物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生态农业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7〕53号),到2020年,农膜回收率要达80%以上,农药包装废物逐步实现回收处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绿色发展,制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尤政文〔2017〕75号),并出台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县级现代农业发展扶持政策,推动农业绿色生态发展。县烟草部门于2016年开展烟叶地膜回收试点工作,当年回收1.24万亩地膜(种植面积3.94万亩),2017年全面推广,实现烟叶地膜100%回收,同时回收部分农药包装废弃物。县农业局积极推广新国标农膜、充分发挥工厂化集中育秧点作用,农用地膜回收重复使用率较高;食用菌产业方面结合废菌包综合利用,基本上实现废弃菌包回收处置,有效减轻废旧地膜对环境的污染;2017年,红太阳集团和尤溪经销商积极主动作为,在全县回收百草枯(可溶胶剂)瓶子2000多个,开创我县农药瓶回收先例。
当前,地膜和农药废弃物回收工作,总体上还处于局部试点阶段,尚未全面铺开。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环保部征求意见稿),农药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鼓励农药使用者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县级以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的监督管理,农药经营者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但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市场化机制、地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机制还不尽完善,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开展较难。
2018年4月,县农业局会同县农机发展中心,成立尤溪县生态农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农业部分),共同推进生态农业建设,出台加快生态农业发展(种植业、畜牧业、食用菌、渔业)实施方案,并将推进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列入40项重点工作之一。下一步,我们将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12316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对农业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农业重要意义、政策措施的宣传报道力度,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和农业绿色发展观。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逐步建立健全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等处置激励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落实使用者妥善收集、生产者和经营者回收处理的法定责任。力争2019年在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片,率先实现地膜和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
感谢您对尤溪生态农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该项工作。
领导署名:
承 办 人:詹生威 联系电话:15159105205
落实情况:正在落实。
尤溪县农业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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