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文广函〔2017〕15号
尤溪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703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杨忠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尤溪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机制保障。为加强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健全完善相关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2016年2月5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12号,对县文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充实。受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编制数政策原因限制,一时无法成立独立实体机构,考虑到文物工作的实际需要,尤委编办[2016]11号文同意将原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厚丰村郑氏大厝文物保护管理所调整为尤溪县文物保护管理中心作为县博物馆挂牌机构,其职责“负责全县文物安全保护、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文物教研调查、文物修缮等工作”,从博物馆编制中调剂2名作为专职文物管理人员。我局在新一轮机构改革调整中会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
二、技术保障。为切实改善我县文化遗产保护水平,2016年县政府聘请了9位国内各门类专家组成尤溪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定期不定期来尤进行工作指导和帮助,对在文物保护过程中碰到的困难问题给予把脉解忧和技术力量的支持与协调。
三、经费保障。尤溪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纳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从2017年度起县财政将加大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的投入力度。县政府近期安排召开一次全县土堡与传统民居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动员大会,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文物保护工作态势。利用5年时间开展“拯救老屋”专项行动计划,确保我县文物安全可持续发展和传承。
四、宣传保障。提高应对媒体的主动意识和沟通能力,切实做到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要注重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与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优势,发挥主流媒体的主渠道作用,支持行业媒体的发展,注重系统谋划,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整体效应,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文化遗产新闻宣传网络。
领导签名:
承 办 人:廖翼恩
联系电话:13799180136
落实情况:列入计划分步解决。
尤溪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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