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尤溪县中医医院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8-08-31 09:39 来源:尤溪县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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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中医医院部门决算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 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 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 般公共预算拨款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 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 名词解

附表: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按照《尤溪县财政局关于尤溪县中医医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尤财决〔201822 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尤溪县中医医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为人民健康提供优质服务。 

  (二)维护我市医改成果。 

  (三)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尤溪县中医医院包括15个机关行政科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尤溪县中医医院 

差额拨款 

420 

48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尤溪县中医医院主要任务是主要任务是:继续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办医方向,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卫计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两套财务、一体管理”的管理模式,于原县医院联合组建尤溪县总医院,共同承担全县44.47万人民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等任务。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彰显公益服务百姓 

  完成政府分配的指令性任务。参与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征兵体检和重大活动保障等工作。开展便民门诊服务26070人次,占全年门急诊人次8.25%。开设精神病专科、血液净化中心、白内障复明、中医药延伸服务中心等冷门科室,缓解特殊疾病患者就医问题。全年收治精神病患者366人次;为尿毒症病人血液透析13726人次;完成最先进的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419例,成功率99.6%;通过中医药延伸服务信息平台为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药饮片550余次代煎配送服务。 

  开展卫生公益宣传。撰写卫生信息46篇,被福建卫生计生新闻网、健康三明网、健康尤溪等媒体平台采用17篇。参与县电视台《健康尤溪》节目,为大众带来中医体质养生的相关知识。 

  (二)机构改革有序推进 

  开展总医院的组建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县总医院自421日挂牌成立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坚持政府指导、管办分离,资源整合、循序渐进,中西医并重、协同发展,为民服务、以人为本的原则,“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两套财务、一体管理”的管理模式,积极与县医院进行整合,组建县总医院,重点承担了中医内科、中医外科、骨科、康复理疗科、肛肠科、皮肤科、精神科、血透中心等临床科室任务,强化了科教科、规培基地等教学任务,配合做好人财物和业务由县总医院统一管理等职责转化工作。目前机构改革正稳步推进实施,全院职工干部舆论氛围良好,思想稳定,各项工作有序衔接、融合。 

  (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实施 

  1.合理调配医疗资源,推进区域内医疗资源共享。按照《三明市开展全民健康四级共保工程试点工作意见》(明医改组〔201624号)文件要求,积极布署,响应医改号召,推动医疗人才、资源“双下沉”,实现区域内医疗资源共享。并将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与全民健康四级共保工作相结合,努力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与水平。据统计,2017年共计下乡180次,派出医疗专家约540人次,共诊疗2150人次,组织了25次医疗讲座。 

  2.大力发展中医“互联网+”延伸服务。按《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继续开展“互联网+中医药”县乡中医药互联服务模式。在上级领导的协调帮助下,与易联众公司基卫系统及中药代煎平台对接工作正在进行中,进一步扩大了中医药延伸的服务面,推进优质中医药服务资源共享,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四)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改善 

  1.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分流就诊患者。我院开展了预约诊疗服务,设自助服务设备6台。采用预约方式诊疗人数达40036人次,预约诊疗率达13.29%,复诊人数约27239人次,复诊预约率达37.21%;采用预约方式进行口腔检查复诊人数约达4880人次,复诊预约率70.63%;采用预约方式进行产前检查复诊人数约达2511人次,复诊预约率83.27%。但是整体预约诊疗率偏低,在下一阶段能过更多的手段来改善预约服务,以提高预约诊疗率,有效减少患者的候诊时间。 

  2.强化后勤保障服务改善医疗环境。自两院资源整合以来,多次召开多部门联席会将各部门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解决,保证全院环境卫生整洁、舒适、明亮。在物资采购和物资管理的工作上,与信息化管理相结合,成立采购询价小组,严格按照医院的物资采购制度进行采购;在设备管理上,重新制订了采购、管理程序,并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反拍,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力保使用科室满意;在基建工作上,筹备污水净化站净化系统的整改、综合大楼增设外挂电梯,不断收集、整理和编写工程项目的资料、图纸、日志;在外包项目上,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食堂、电脑耗材中标人。 

  4.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落实优质护理要求。我院11个病区均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科室病房覆盖率达100%。按照《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等要求,积极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专科护理,加强中医护理在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养生康复中的作用,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每个病区积极开展中医护理操作≥4项,每个病区确定辨证施护病种≥2种,每季度对中医特色护理进行评价并制定改进措施。全院实施中医护理方案病种15个符合要求,每季度组织检查及汇总分析。每一季度根据护理人员的评分选出一名护理之星表彰鼓励,通过以上措施等提高我院优质护理服务,弘扬先进,释放医务人员正能量。 

  5.推广临床路径。我院目前开展临床路径的专科有15个,病种59个,其中中医52个病种,西医7个病种。目前共实施临床路径3342个,实行临床路径管理的出院患者比例24.24% 

  6. 加强环节质控和终末质控,不断提高病历质量。按病历质量控制工作方案要求,每月进行计划安排,定于每月按旬(51525日)对架上病历书写的及时性、完整性进行检查。今年抽查运行病历10519份,归档病历645份,甲级病历率达99.5%。今年组织定期、不定期医疗质量检查49次,并将检查中存在问题,及时书面反馈OA系统和院周会上通报或公示病历质量检查通报,限期整改。发放病历质量检查通报41份,下半年每个月临床科室年薪制考核质控管理扣分达26.1分,扣罚缺陷病历书写者计约2781元。 

  7.保障药事管理安全。①严格执行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与采购程序,按照三明市药品与耗材配送平台规范采购药品与医用耗材,中标药品使用率达100%,平台缺货或患者治疗特殊需要,按备案采购制度执行。②中药饮片采购严格执行院内招标采购,严把饮片质量价格关。共退回不合格药品84批次,其中中药饮片45批次。③加强处方调剂与煎药质量管理,药房共调剂处方23.37万张,其中中药饮片处方5.6万张。④加强药品、医用耗材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与上报,完成药品不良反应上报73例,其中严重不良反应9例,新的药品不良反应17例,新的严重不良反应5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7例,化妆品不良事件8例。⑤加强处方点评,尤其是抗菌药物、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共抽查门诊处方西药约16800,共抽查中药处方6214张(中药饮片处方3585张,合格率为95.01%);⑥抽查Ⅰ类切口病历1101例、随机分检查病历360份,贵重药物白蛋白使用病历22份,专项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病历73份,书写药历12份。⑦加强抗菌药物专项管理,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为11.82%,急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为6.92%。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为41.95%,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为37.23;Ⅰ类手术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18.44%。由于临床治疗需要,目录外备案申请采购抗菌药物2个品种。 

  8.防控院感管理落实到位。20171-11月发生医院内感染病例89例,感染率0.67%;感染例次91人次,例次感染率0.69%;漏报病例4例;漏报率4.49%,无医院感染大事件发生。共监测消毒药械及环境标本965份,合格941份,合格率97.51% 

  9.加强传染病和卫生应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主要传染病的防治和报告工作。今年报告法定传染病595例,其中完成肺结核涂阳病例6例,完成率75.00%,涂阴病例9例,开展AFP病例主动监测,艾滋病和性病防控。报告食源性疾病126例,完成率105%。新生儿分娩后的乙肝疫苗接种1356人次、卡介苗接种1303人次。犬伤处置门诊开展狂犬疫苗接种479人和人狂犬免疫球蛋白接种894瓶。积极开展卫生应急演练,参加了福建省“健康使命-2017”应急演练1次,参加演练人员6 人次。开展传染病预防宣传工作,年已完成健康教育宣传栏出刊6期,并开展传染病相关业务培训2期(春季传染病、传染病疫情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死因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培训医务人员185人次。继续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工作,安排11人次参加县卫计局组织的健康讲堂。 

  (五)中医药特色进一步显现 

  1.深入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全民健康四级共保工作明确将治未病工作作为我院工作重点,要求我院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为群众提供融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为一体的个性化、便捷化的治未病服务。2017年我院治未病科开展人群健康体检4027人次,其中中医干预治疗人次515人次,给予中医药健康指导服务108人次。深入基层卫生院/所推广治未病服务达10人次,培训基层卫计人员达80人次。多次在宣传栏及县电视台宣传中医治未病工作,提高群众对中医药保健认识。 

  2. 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我院康复服务中心项目收到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同意新建尤溪县中医医院康复中心,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设置床位120张,总投资约3500万元,这将是我县集康复医疗、康复护理、生活护理、养老于一体的新型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是对国家发展健康产业扶持政策的响应,也将推进我县全民健康四级共保工作开展,对推进我县老年人安享晚年提供优质环境和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活动 

  (1)为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我院成立三个工作组,一是中医诊疗环境改造工作组,二是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组,三是中医药诊疗设备和远程视频网络教育工作组,下乡入村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培训和中医药健康管理的业务指导,全年组织乡、村医务人员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16场次,培训乡村卫生人员556人次,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3;到基层乡村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123人次,指导乡、村医疗单位93所次,指导253人次,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医师基本上掌握10种,乡村的医生掌握6种中医适宜技术。2017724日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并于20171227日确认我县顺利通过复审。 

  (2)加强乡村中医诊疗设备配备。中医诊疗设备是传统中医借助现代科技提高临床疗效的发展方向,是我院重点扶持乡村医疗机构发展中医临床诊疗服务的内容,2017年投入资金3.7万多元,为75个村卫生所新增了一批拔罐器、刮痧板、梅花针等中医诊疗设备,基本上全县225个村卫生所配备了中医诊疗设备,应用针灸、刮痧、推拿、艾灸等中医适宜技术为患者服务,有力提高了乡镇、村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3)积极改善基层中医诊疗服务环境。结合中医馆建设项目,根据中医诊疗环境氛围建设要求,指导基层卫生院开展中医诊疗场集中设置,改善中医诊疗服务环境,诊室内外环境按中医传统色调进行装修装饰,并在区域内设有中医药文化墙,形成中医药特色浓郁、装修装饰风格明显的中医药文化氛围,方便群众接受中医药服务,2017年共完成西滨、汤川、管前、新阳、八字桥、清溪等卫生院中医馆建设。 

  (六)中医药人才培养持续加强 

  1.重视学术交流,扩大学术影响力。积极邀请医学院校教授、上级医院专家来院进行专题学术讲座,为加强学术交流,吸取成功经验,搭建了一个良好沟通交流桥梁。共邀请院内、外专家为全院医务人员开展学术讲座25次,参加培训人数1000人次。 

  2.认真开展“三基、三严” 培训考核。严抓临床医师的“三基、三严”培训,努力提高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更好服务病人。已组织了三次三基考试4次,考试合格率达到92%,经过“三基、三严”培训,全院临床医师专业技术明显提高。并开展临床医生护士三基技能培训考试。 

  3.扎实开展临床教学工作。接收福建中医药大学实习学生 26人,见习学生13人,另接收其他院校实习生3人,见习生3人,根据他们各自的实习大纲要求分别为他们进行科室轮转的安排,接收进修人员5人。到省市上级医院外出进修人员12人。招录中医住院医师规培生23人。 

  4.规范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根据近年来规培工作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今年计划按照层次管理方法,把我院规培管理工作划分为科教科科长、各教研室主任、科室教学干事(秘书)三个层次,建立了以各科教科为主抓、各科教研室主任为教学组长、教学干事为具体落实的规培工作组织,形成科教科、教研室共同抓各科室,由上到下逐级管理,由下到上逐级负责,逐步使我院教学管理向有序、顺达、到位的方向发展。制定规培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且严格执行,以促进规培工作的有序开展。在规培轮转过程中,重点抓规培轮转中常规各个环节,加强规培学员跟师学习考核、出科考核、学习笔记书写、阶段考核、年度考核等,加强临床带教和提高规培学员的实践能力。 

  (七)医德医风建设持续强化 

  继续深入持久开展医德医风整治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为使医德医风教育和行风建设工作有切实的组织保障,我院成立了以分管副院长为组长、行分办主任为副组长、人事、行风等科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行风考核小组,形成了从上到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每月向各科室每月发放一次政治学习材料,要求科主任、护士长在科内会议上向科室成员进行传达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 

  注重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2017年共医疗纠纷3例,通过县医疗纠纷调理委员会调解,支付赔偿金额约12万;今年我院处理各类投诉35件,答复率为100%,其中三明12345诉求11件,回复满意率在90%以上。为征询患者对我院在医疗、护理、后勤服务、医德医风方面的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每月中下旬对上个月出院病人、当月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分别进行满意度调查,按照《2017年工作质量考核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将病人满意度纳入各科室的考核内容,对满意度不足95%的科室进行分段扣分。开展两次行风建设承诺书签署活动,强化督查,狠抓索要和收受“红包”行为,经查2017年共退回患者所送的红包1800元。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尤溪县中医医院年初结转和结余79.10万元,本年收入12,264.10万元,本年支出12,083.4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68.1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1.59万元。 

  (一)2017年收入12,264.1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477.31万元,增长-10.7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53.5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270.00万元。 

  2.事业收入11,277.12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33.47万元。 

  (二)2017年支出12,083.4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610.03万元,增长-11.7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1,530.7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07.17万元,公用支出7,223.57万元。 

  2.项目支出552.7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71.0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96.15万元,增长-61.0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基本支出[中医(民族)医院]288.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68万元,下降8.76%。主要原因是2017年药品零差率补助经费在2018年拨补。 

  (二)项目支出[综合医院]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ICU病房建设补助经费。 

  (三)项目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9.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对2017年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 

  (四)项目支出[其他公立医院支出]35.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83万元,下降63.04%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其他公立医院支出。 

  (五)项目支出[乡镇卫生院支出]8.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中医药适宜技术平台建设支出。 

  (六)项目支出[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6.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3万元,增长78.67%。主要原因是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经费支出增加。 

  (七)项目支出[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52万元,下降96.45%。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基他中医药支出]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精神科疾病防治和放射性疾病监测支出。 

  (九)项目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67万元,增长59.45%。主要原因是2017年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增加。 

  (十)项目支出[其他支出]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7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18.67万元,增长-54.1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项目支出(土地开发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8.67万元,下降100% 

  (二)项目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付息支出]2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增长0%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8.3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88.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同比增长0.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0.00%,主要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1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度无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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