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尤溪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8-08-30 20:51 来源:尤溪县工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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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按照《关于批复尤溪县工商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工商联的主要职责是:(一)参与全县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二)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引导会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光彩事业”,扶危济困,回馈社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三)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四)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五)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全县发展个私经济的日常管理工作。(六)负责指导组建并管理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的同业公会或同业商会,负责主管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的社会团体以及与工商联工作相关的社会团体;负责创建和管理异地商会。(七)兴办和管理县工商联(商会)所属的经济实体。(八)为会员提供信息和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会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财会管理、照章纳税,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九)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出境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十)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评定工作。(十一)增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工商经济界的联系和交往,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十二)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关系,调解经济纠纷。(十三)负责县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具体工作。做好全县非公经济发展的协调、引导等工作,行使政府管理非公经济的助手职能,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发展非公经济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县工商联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县工商联 

财政核拨 

县非公办 

财政核拨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尤溪县工商联紧紧围绕“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加强思想教育,主动服务发展,强化组织建设,不断巩固提升“五好”工商联创建水平,有力促进了全县非公经济的发展。 

  1、突出思想教育。一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持续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为重点的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组织会员企业和各级商会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振兴实体经济”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不断增强非公经济人士的“四信”。创新学习培训方式,4月19日,与兴业银行联合举办园区企业按揭贷款业务知识讲座,共有30多家企业负责人参加。5月3日,在职业中专举办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培训班,邀请上海尤溪商会监事会秘书长、华东师大心理咨询机构心理专家王曦来尤溪授课,作了《如何用情商减压,驾驭自己的情绪》主题讲座,共有100多位企业家参加培训。8月份,组织推荐民东新材料和祥云生物2家企业负责人参加市工商联在清华大学举办的企业创新发展研修班学习。进一步推进“亲”“清”廉洁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廉洁法制教育,不断提高企业家法治意识和推进依法治企。二是开展典型宣传活动。会同有关单位积极推荐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参加省、市、县的各类评选表彰活动,宣传树立各类先进典型。如,为九届执委企业授予执委企业标志牌;推荐沈郎参加全国“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先进表彰;推荐顺源纺织的郑逢源董事长参加明商好故事征集,在首届尤商大会期间,上海尤溪商会会长王永章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文公奖”,等等。三是开展光彩事业活动。深入开展县工商联“慈善公益行”活动,大力弘扬光彩事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今年来,累计为慈善公益事业捐资达到300多万元。如2月份,德诚珠宝店对25位初、高中贫困学生发放捐助资金5万元。5月份,红树林木业、顺源纺织、隆源纺织等9家企业为尤溪县残疾人“安居工程”捐助金额136万元。8月份,推荐考上北大清华等高校学生及精准扶贫困学生17人,参与省市光彩助学捐助。县工商联在“六一”期间为所挂包村台溪村、洋尾村幼儿园、小学学生发放书包等,价值4000元。持续推进“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工作,制定完善帮扶举措,帮助挂包贫困户脱贫。6月份,沈郎公司在全市精准扶贫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2016年,企业挂包的5个贫困村有23户贫困户实现脱贫。 

  二、服务经济发展。一是深入调查研究。针对本县非公经济发展中的融资、用工等问题,深入企业调研,完成市联下达的调研任务,撰写形成了《尤溪县非公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同时,创新调研方式,与县政协联合开展以“发挥异地商会平台作用”为协商议题,到清流、明溪、将乐、福清和三明、福州、厦门等异地商会进行调研,形成了《关于加强发挥异地商会平台作用的调研报告》,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二是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要求,挂包格利尔印染和永丰茂纸业2家企业,每月走访企业1次以上,收集了解企业困难,帮助解决贷款、技改、备案等方面问题10多个。与建行合作,持续开展好小微企业“助保贷”业务,帮助资金困难企业解决融资困难。今年来发放3笔贷款,发放金额1475万元。6月份,推荐格利尔印染、顺源纺织等5家企业参加全市政银企对接会,并列入全市企业贷款资料库;推荐沈郎油茶、永旭塑胶、民东新材料等参与精准扶贫的企业纳入政策性金融支持,供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立项目库并提供融资服务。与人社局等部门建立了联合用工招聘机制和网站信息发布平台,在正月初八举办企业用工招聘会,缓解企业用工难问题。三是深入开展“招商引资年”活动。在筹备举办尤溪县首届尤商大会过程中,把引进项目作为举办尤商大会的重要内容。从1月份以来,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相继组织有关部门赴上海、厦门、北京、广州、福州等地的尤溪异地商会开展招商引资,共对接在外乡贤回乡投资项目59个。认真抓好本单位“三个一”项目任务的落实,挂包沈郎油茶股份上市项目。 5月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成功挂牌上市。 

  三、抓好商会建设。一是承办首届尤商大会。从2017年1月开始,策划筹备举办首届尤商大会,9月27日-30日,大会在文公大饭店举行,省市县领导、专家学者、各商会会员、项目签约团队、乡镇和有关部门负责人350人参加,大会圆满成功举行,取得了较好成效和丰硕成果,受到各级领导、广大尤商和社会各界点赞,对凝聚尤商力量,发挥尤商智慧,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大会期间集中签约25个项目,投资额达34亿元;成立了尤溪县朱子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首期准备募捐基金3000万元以上,助力尤溪教育事业发展;与广东尤溪商会签订了广东尤商产业投资基金合作协议,为尤溪产业发展提供基金支持。二是推动商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尤溪县商会管理办法》,指导各异地商会加强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3月26日,上海尤溪商会举行一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6月25日,北京尤溪商会胜利完成换届工作,黄祥侣连任第二届商会会长;三明尤溪商会成立商会首个妇女之家;北京尤溪商会入驻中关村。三是打造商会总部经济。与县城投公司对接,提出有关商会大厦建设的意见建议,做好有意向购买商会大厦写字楼会员企业的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目前,已有51家会员企业购买写字楼面积12808.62平方米。 

  四、加强组织建设。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我们始终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县级工商联建设的重点,不断充实调整驻会领导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工商联工作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顺利完成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新一届执委会成员达到79人,党组成员7人。二是加强会员队伍建设。明确1名专职副主席和1名工作人员分管和负责会员发展工作,及时掌握本县非公经济发展情况和民营企业数量,按时准确填报上级数据信息。进一步完善会员发展规划、会员管理办法和商会会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注重发展规模以上企业、新引进的企业、中介组织和个体工商户成为工商联会员,注重增加团体会员和企业会员比例,不断扩大会员队伍,优化了会员结构。今年来,新增会员54人。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廖俊波等先进事迹,举行“学讲话学先进做政治表率作用”主题活动,到坂面京口闽赣省苏维埃政府旧址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激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不断转变工作作风,争创一流业绩。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尤溪县工商联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11万元,本年收入138.70万元,本年支出138.7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3万元。 

  (一)2017年收入138.7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0.45万元,增长28.1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8.7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138.7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0.00万元,增长27.5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38.7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5.64万元,公用支出13.14万元。2.项目支出0.0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8.78万元,比2016年年决算数增加30.00万元,增长27.5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支出96.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6万元,增长3.9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干部调资等。 

  (二)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万元,下降21.87%。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项类别今年从行政运行中分离出来,单独设项,为新增项目。 

  (四)死亡抚恤支出17.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1名人员病故。 

  (五)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项类别今年从行政运行中分离出来,单独设项,为新增项目。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7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5.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万元,同比增长-33.3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异地商会交流、在外乡贤回尤投资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0批次、接待总人数110人次。与2016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33.36%,主要是:节约接待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2.22%,主要是:人员调入,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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