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尤溪县疾病控制中心决算说明

日期:2017-10-26 15:27 来源:尤溪县财政局社保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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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尤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决算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 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 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 般公共预算拨款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 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 名词解

附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按照《尤溪县财政局关于批复尤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尤财决〔201795 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的主要职责是:1、制定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对策和措施并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2、负责疾病预防和控制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评价及疫情报告;3、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的监测技术的科研、培训、咨询和疾病预防指导;4、负责对生物性、社会性、职业性等因素所致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学评价等任务;5、指导社区卫生服务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6、经卫生行政部门认证,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及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出证,涉及公共卫生场所的卫生学评价;7、参与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承担救灾防病工作;8、负责职业卫生与放射防护有关资料的收集、分析、评价及报告。承担劳动、放射场所与人体健康关系的调查研究和卫生学评价;9、承担劳动、放射场所的检测和预防性体检及个人剂量监测等工作和职业病诊断、治疗。承担相关疾病和中毒事故的;调查和技术处理。承担职业卫生与放射防护监测等工作。10、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规划,组织、指导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并参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开展与健康教育相关的调查研究及效果评价。

二、部门基本情况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业务科、疾控科、结防科、检验科、卫生监测科、质控科、体检科。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尤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4

31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主要任务是: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疾病预防方面,免疫规划工作维持高水平免疫接种率

(二)疾病控制方面,重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三)慢病防治方面,工作稳步推进

(四)卫生监测方面,工作规范开展

(五)检验检测方面,重点加强能力建设

(六)健康教育方面,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1.重点传染性疾病的监测与控制工作

全县报告法定传染病161670例,死亡2例,报告发病率470.42/10万,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病率下降18.56%。发病数居前五位的传染病是:肝炎685例、手足口病357例、梅毒229例、肺结核213例、其它感染性腹泻病79例,分别占总法定传染病的41.02%21.38%13.71%12.75%4.73%,合计占93.59%

重点传染病发病情况:

结核病:全县新登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208例,其中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86例。各医疗单位全年共报告疑似肺结核病人346例,转诊188例,追踪到位人数158例,总体到位率100%,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系统管理率达100%

麻疹:共报告9例麻疹实验室确诊病例,除了2例有较明确为输入性外,其余7例感染来源不明,患者之间没有明显交集。所有病例均按方案要求予以及时处置。

手足口病:全年共报告357例,没有急危重病例。有针对性地对39例患者开展个案调查、咽拭子采样送检。

其他聚集性病例:仅在3月份处置了一起幼儿园流感聚集性病例,共发病12例,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2.免疫规划工作扎实开展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率均达99%。全县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应种128000人次,实种127967人次,接种率99.97%。基础免疫疫苗应种97012人次,实种96985人次,接种率99.97%

扎实做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421-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查漏补种麻疹类疫苗275人,接种率98.6%;脊髓灰质炎疫苗834人,接种率97.8%

3.慢病防治工作稳步推进

全县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349142份,建档率98.35%。其中高血压患者健康档案27670份,纳入规划管理22634人,规范管理率81.80%;糖尿病患者健康档案7346份,纳入规范管理16164人,规范管理率83.91%2016年在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592人,患者在册率4.51‰;随访管理1488人。

4.卫生监测工作不断加强

2016年,不断加强各项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为疾病防控工作提供准确、详实、客观监测数据。开展碘盐监测, 监测5所小学碘盐标本200份,碘盐合格率100%;开展医疗卫生单位消毒效果监测314份样品,合格287份,合格率91.4 %;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全年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207例;职业卫生监测, 3月份,县疾控中心顺利通过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复评审工作,通过复评审进一步提高了我县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健康监护服务能力和水平。对全县23家放射诊疗单位,78名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检测。开展16个厂家1039人的职业健康体检,检出铅超标11例,疑似职业禁忌证人数54人。全年体检饮食行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8595人。

5.检验检测工作不断规范

2016年,中心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管理,加强检验检测质量控制,各项检测活动按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共监测各类样品2720,其中食品49份、餐具875份、水质525份、公共场所16份、医院污水38份、消杀监测304份、学校食堂监测922份,质控考核1份。

6.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根据疾控工作重点,充分利用“3.24”结核病宣传日等宣传日,采取讲座、咨询、义诊、电视、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编印、分发《吸烟有害健康》等宣传单105万多份;开展10次健康宣传咨询活动;出专刊6;指导医院、社区、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活动11,开展进社区、进校园知识讲座6场。精心组织、策划尤溪电视台“卫生与计生”栏目组提供疾病控制类专题节目3期。通过“尤溪疾控”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健康知识245722条,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6年收入611.0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1.83万元,增长36.0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73.6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130.06万,主要原因是业务收入增加。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7.22元,主要是卫计局转入项目经费。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亿元。

6.其他收入0.14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亿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亿元。

(二)2016年支出568.9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2.87万元,增长22.0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87.9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0.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6万元,公用支出32.93万元。

2.项目支出180.96万元,主要是上级下达购置设备仪器购买经费。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结余分配0万元。

7.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3.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121.06万元,增长(下降)34.3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57.49万元,较2015年决算增加12.9万元,增长3.74%,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

(二)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06.16万元,较2015年决算增加98.16万元,增长1227%,主要原因是历年项目在2016年度下达,以及下达设备购置经费。

(三)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万元,较2015年决算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设备更新。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1.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支出0万元。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 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人次。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支出4.4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各类项目的上级检查及项目督导调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62批次、接待总人数738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40.66%,主要原因是:接待标准降低。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支出7.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7.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和购置费分别增长38.38%,主要原因是:下乡送苗、项目督导、省市送样等增多。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67万元,比2015年增长0.77%,主要是:异地业务培训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县、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县、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县、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公开).xls
附件2收入决算表(公开).XLS
附件3支出决算表(公开).XLS
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xls
附件5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XLS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公开).xls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xls
附件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公开).XLS
附件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公开).xls
附件10政府采购情况表(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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