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尤溪县卫计局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7-10-26 14:56 来源:尤溪县财政局社保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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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尤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部门决算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 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 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 般公共预算拨款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 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 名词解

附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按照《尤溪县财政局关于批复尤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尤财决201795 号)的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尤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要负责指导、监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以及有关社会团体的业务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研究提出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各乡镇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拟订并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

()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负责本县重要会议与大型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医药领域的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

()组织指导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等监督管理,负责餐饮业、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尤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尤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财政拨款

42

40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各项工作,抓好计生各项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重点改革工作有新成效。一是公立医院改革深入推进。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行使对公立医院重大事项决策和监管权力。在两家县级公立医院设立总会计师岗位,总会计师主要承担本单位财务、成本、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等,实行全病种付费改革。二是基层卫生改革有序推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归口、三下放”和“五精五制”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责权对应的管理新机制,进一步激发基层活力。对乡镇卫生院实施差别化分类管理,根据常住人口、地理位置、服务工作量等要素按一、二、三类进行分类管理,对薄弱卫生院在项目、资金、设备、奖励等方面实行差别化扶持政策,促进卫生院均衡发展。三是机构整合融合迅速推进。完成县妇幼保健院与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优化整合,将服务站工作人员连人带编划至县妇幼保健院,不断提高生殖健康和妇幼保健等公共服务水平;将各乡镇计生服务所具有卫生计生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并入乡镇卫生院。实现机构整合、人员融合、资源整合,各项工作无缝对接。

(二)服务体系建设有新突破。一是卫生项目工作有序开展。完成《尤溪县“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尤溪县“十三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编制。二是医疗服务能力日益提升。争取到农工党中央“支持福建省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项目”资金,县财政投入3000多万元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更新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医疗设备320件套。提升信息化水平,在全省基卫系统率先建设检验、电子病历、心电、影像、远程诊断、中医(社区)延伸服务等信息系统。三是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加强。今年已毕业定向委培本科生6人、本土化大专生48人,委托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培养本土化大专医学人才5人,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才60名,其中,紧缺急需专业18人,充实卫生人才队伍。建立县乡医疗机构帮扶机制,选派基层业务骨干到省市县进修75人,组织参加远程继续医学教育628人,参加全市乡村医生培训班1000余人次,举办基层与妇幼卫生工作人员培训班6期,有效提升基层业务人员医疗水平。四是成立基层医疗机构财务集中核算中心。配备专业财会人员6名,专职负责15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含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财务集中核算,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规避财务舞弊风险,建立公开、高效、廉洁、务实的财务管理运行机制。

(三)公共卫生工作有新亮点。一是注重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6类重大妇幼公共卫生专项均完成市定目标任务,组建健康管理服务团队17支,建立电子健康档案34.7万人,建档率98.8%,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39877人,健康管理率99.31%1-10月,已为14614名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二是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县疾控中心安装启用了电梯,改造了预防接种门诊,安装了触控一体机排队取号系统,实现了从排队、登记、收费、接种、留观一条龙的数字化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也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提升妇幼健康水平。孕产妇死亡率为12.38/10万,婴儿死亡率为5.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6.32‰,三项主要指标均控制在妇幼卫生目标管理规定的数值内。四是加强卫生监测监督。全县共体检培训从业人员867人,体检率100%,未发现“五病”人员;发放医疗机构许可证138家,发证率100%完成公共场所监测10家,共监测项目469项,合格率99.57%卫生监督协管对象685家,应监督405次,实协管巡查338次,巡查率83.5%;全县共立案查处无证行医18起,结案18起,罚没人民币92375元,有效净化医疗服务市场

(四)卫生应急工作有新进展。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县政府出台《尤溪县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512日,我局组织演练队伍,在县工业园区泰纺织有限公司开展“粉尘爆炸”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卫生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救援能力。

(五)医政中医工作有新提升。一是加强执业准入管理。设置医疗机构32,执业许可证延续、校验、变更240家,各类医师、护士注册176人、变更146人。二是加强中医提升工程建设。以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复核为契机,致力名院、名科、名医创建,县中医院高分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乙等中医医院验收,骨伤、理疗、中医外科等分别建成市级以上农村中医特色专科,周治忠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列入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为三明市唯一被入选的专家。三是加强行业行风监管。深入持久开展行风整顿,制定出台《尤溪县医疗卫生系统深入持久开展行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尤溪县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和《尤溪县医疗卫生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等文件,召开动员会,举办医德医风专题讲座等。(六)爱国卫生工作有新发展。开展专项活动,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以“清洁家园、灭蚊防病”为主题的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利用每月爱国卫生日、重大节日、活动前组织重点清理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死角,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七)计划生育改革有新举措。以创建幸福家庭为主题,以实施诚信计生为抓手,以改革服务管理为载体,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一是精准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和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正面宣传,正确引导舆论,积极做好政策衔接、特殊情形再生育条件、生育登记服务等群众关注问题的解疑释惑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二是精准依法管理。改革生育证办理服务,实行一、二孩生育登记制度和生育服务网上办理,全面推行计生依法行政五为工作法,完善“1+N”执法、“互联网+计生”模式,强化计生信用管理,坚持多部门联合执法办案机制,依法治理计生违法行为。三是精准健康促进。整合妇幼保健和计生技术服务资源,做好妇女保健重大项目,拓展儿童保健系列服务,增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推进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强化优生优育服务,把计生技术服务与妇幼健康资源整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育妇生殖健康检查、预防新生儿出生缺陷等相结合,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四是精准帮扶关爱。加强“诚信幸福、平安温馨、创业就业、幸福成长、人口文化”五个家园建设,深化计生精准扶贫,从政策、产业、技术、项目上加大对计生家庭的帮扶力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完善计生特殊家庭救助帮扶长效机制,关心计生贫困家庭子女成才,切实让广大计生家庭享受到更多实惠。五是精准便民维权。依托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开设计生维权绿色通道,为计生家庭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指导、司法救助等司法服务,维护计生对象合法权益;大力开展“关怀、关爱”及各项便民维权活动,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尤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年初结转和结余194.92万元,本年收入4825.42万元,本年支出3981.5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38.78 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4825.4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5692.60万元,减少16.17 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4583万元。

2. 其他收入242.42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3981.5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673.24万元,减比29.59%,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 819.0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39.06万元,公用支出 279.97万元。

2. 项目支出3162.53 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739.1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783.97万元,下降32.30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576.6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28.17万元,增加65.45%。主要原因是卫生局与计生局合并,机构整合、人员合并,经费增加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8.95万元,下降64.15%。主要原因是卫生局与计生局合并,机构整合,支出减少。

(三)其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511.5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92.29万元,主要原因是卫生局与计生局合并,机构整合,核算方式有所不同。

(四)乡镇卫生院396.4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72.67万元,主要原因是乡镇卫生院并入核算。

(五)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39.2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03.15万元,主要原因是乡镇卫生院并入核算。

(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321.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272.44万元,主要原因是乡镇卫生院并入核算。

(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3.64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6.64万元,上升94.86%。主要原因是乡镇卫生院并入核算。

(八)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9.8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11.5万元,上升138.55%。主要原因是乡镇卫生院并入核算。

(九)计划生育机构35万元2015年决算数减少398.9万元,下降91.93%。主要原因是卫生局与计生局合并,机构整合,核算方式有所不同。

(十)计划生育服务176.9万元2015年决算数减少58.93万元,下降24.99%。主要原因是卫生局与计生局合并,机构整合,核算方式有所不同。

(十一)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54.53万元2015年决算数减少3876.21万元。主要原因是卫生局与计生局合并,机构整合,核算方式有所不同。

(十二)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8.78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62.16万元,上升49.09%。主要原因是卫生局与计生局合并,机构整合,支出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69.67万元,同比下降4.43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3.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2 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运行费下降7.41%,主要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节约公务用车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39.37万元。主要用于县外客人来尤考察学习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省市领导来尤指导工作等方面的公务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38批次、接待总人数3892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 3.79%,主要是: 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97万元,比2015年减少92.62%,主要原因是卫生局与计生局合并,机构整合、人员合并,节约支出。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1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县、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县、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县、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公开).xls
附件2收入决算表(公开).XLS
附件3支出决算表(公开).XLS
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xls
附件5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XLS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公开).xls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xls
附件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公开).XLS
附件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公开).xls
附件10政府采购情况表(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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