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直机关党工委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18-01-22 08:43 来源:县直机关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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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   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   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   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   名词解释

   附表: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8年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直机关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县直机关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1.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工作,分类指导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的建设工作。2.负责县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负责对党员和党务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和管理;考察、审批发展党员。3.负责县直机关党组织的设置、建立和换届选举工作,对其负责考核、任免党组织负责人。4.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协助有关部门检查县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情况。5.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县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县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活动。6.领导县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按照规定范围和权限审理、批准有关党组织及党员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7.领导县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尤溪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县直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县直机关党工委包括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三个职能科(室)和县直工会、县直人武部、县直团工委、县直妇工委以及县纪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中共尤溪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财政拨款

5

5

 中共尤溪县纪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财政拨款

3

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县直机关党工委主要任务是:按照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任务要求,围绕抓好“一岗双责”、抓促进履职、抓思想作风建设、抓党内监督、抓机关文明和谐建设、抓基层组织建设等6个方面重点工作,提升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整体水平,为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建设新尤溪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县直机关党工委收入预算为94.46万元,比上年增加26.65万元,主要原因是成立县纪委县直机关工委,增加在职人员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46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4.46万元,比上年增加26.6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2.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2万元,公用支出9.50万元,项目支出6.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4.46万元,比上年增加26.65万元,主要原因是成立县纪委县直机关工委,增加在职人员3,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76.4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遗属生活补助、整个部门办公的商品服务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8.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3.5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5.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项目支出6.20万元。主要用于党务干部培训班、表彰先进、党建宣传等党建工作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2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8.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9.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4.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省市直机关工委领导检查指导我委党建工作、邻县同级单位交流学习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召开各种工作会议,直属工会、机关人武部、妇工委、团工委开展活动,挂村工作及村级来访接待等方面支出。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年相比支出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本单位无车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县直机关党工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0万元,比2017年增加26.65万元,主要原因是成立县纪委县直机关工委,增加在职人员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县直机关党工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县直机关党工委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县直机关党工委共设置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6.2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本表无数据)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1 2018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本表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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