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共尤溪县委宣传部预算说明

日期:2018-01-22 08:43 来源:尤溪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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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   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   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   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   名词解释

   附表: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8年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部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纲领和经验,搞好舆论宣传和正确导向、开展宣传文化思想的学习教育,宣传和培育好全民爱国精神。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宣传部包括7个行政股室及3个下属部门,其中:列入2018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宣传部

行政

9

9

文联

群团参公

2

2

社科联

群团参公

2

2

网管中心

事业参公

4

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宣传部主要任务是:把握中央和省、市委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做好今年我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1、理论武装再提升,集聚正能量。

2、舆论引导再提效,唱响主旋律。

3、文明创建再提高,引领新风尚。

4、文化发展再提速,增强软实力。

5、对外宣传再提势,树立好形象。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在主题宣传上争作为,进一步凝聚新动力。

2.在理论武装上下功夫,进一步集聚正能量。

3.在舆论引导上做文章,进一步唱响主旋律。

4.在文明创建上出成果,进一步树立新风尚。

5.在文化发展上见成效,进一步增强软实力。

6.在对外宣传上求突破,进一步提升知名度。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部门预算中管理。2018年, 宣传部收入预算为217.84万元,比2017年238.39万元减少20.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比上年压缩财政经费开支。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7.48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0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7.84万元,比上年度下降20.5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0.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51万元,公用支出16万元,项目支出18.5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17.48万元比2017年238.39万元减少20.55万元,比上年下降8.62%,主要原因是本年比上年压缩财政经费开支。 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169.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的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综合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5万元。主要用于宣传思想文化建设综合经费18.5万元(理论宣传、社会宣传、通联宣传、文明尤溪宣传、文化改革发展、三部门合署办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8.9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2.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预算安排14.22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宣传部及相关部门来客、媒体记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支出平衡,单位人员业务增加了,在接待费平衡的情况下,总体上相对减少上级来客及降低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98万元,比2017年198.15万元增加0.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比上年人员职级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本单位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无车辆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本单位共设置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3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1 2018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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