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度尤溪县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
部门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尤溪县移民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中型水电水利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县人民政府及省、市移民开发局的部署和水电站(水库)主体工程进度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具体实施库区移民安置计划,按计划进度完成库区工作任务;协助电站业主开展库区有关各项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组织实施小型水库移民扶助政策;组织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就业培训工作;安排库区建设维护基金和库区建设基金,落实库区安置点的安全防护,协同抓好库区防汛工作;抓好库区干群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机关自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做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承办县政府和省、市移民开发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尤溪县移民局部门包括5个机关行政科(股)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尤溪县移民局 |
财政核拨 |
16 |
16 |
尤溪县库区移民培训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 |
12 |
12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尤溪县移民局部门主要任务是:做好安置和扶持移民相关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推进库区移民特色小镇工程。狠抓进度,努力实现完成投资3000万元,基本完成尤溪口库区移民特色小镇建设,初步建设完成西滨镇库区特色小镇建设。
(二)加快实施库区美丽家园工程。一是重点抓好管前镇建设村、柳塘村、洪坑村和八字桥乡彭新村等4个村环境综合整治整村推进工作,完成投资500万元。二是抓好分类推进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以单项治理方式解决薄弱问题,完成投资500万元。
(三)扎实做好移民致富增收工程。进一步做好移民创业园租赁后跟踪服务工作,全力协助移民创业园承租方装修服务工作,确保移民创业园租赁方早日完成酒店装修,并投入运营,确保移民致富增收。
(四)继续抓好水库移民创业帮扶工程。一是金融帮扶,在继续推进大中型水库移民创业小额贷款贴息政策实施工作的同时,将移民贷款担保基金扩大到全县,计划贷款1400万元,贴息60万元。二是技能帮扶。在全县开展以养殖、深加工等为重点的实用技术培训,以电子商务、汽车培训等为重点的技能培训,提高移民群众创业就业能力。
(五)扎实推进水库移民脱贫解困工程。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紧紧围绕在2018年提前完成贫困移民脱贫任务目标,在县政府现有扶贫措施的基础上,用活移民后扶政策,采取移民政策叠加方式,促进扶贫攻坚取得新成效,争取提前完成脱贫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尤溪县移民局部门收入预算共为290.67万元,比上年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1.35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财政代管资金拨款15万元,单位其他收入4.32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90.67万元,比上年增加2.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1.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9万元,公用支出14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86.35万元,比上年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130301(科目编码)行政运行(水利)(科目)230.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日常公用等支出。
(二)2080505(科目编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28.99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三)2101101(科目编码)行政单位医疗(科目)11.5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四)2130302(科目编码)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水利)(科目)15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维护库区平安稳定、库区后扶项目前期及规划编制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275.6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1.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4万元。主要用于后扶项目实施、管理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核减车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移民局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运行经费不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移民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移民局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移民局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本表无数据)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本表无数据)
3-11 2018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本表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