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尤溪县劳动就业中心部门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尤溪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函》(尤财预﹝2017﹞1号)和《尤溪县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尤溪县劳动就业中心主要职责是:为社会失业人员就业提供服务保障,包括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管理职工失业保险。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尤溪县劳动就业中心为股级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尤溪县劳动就业中心 |
财政核拨 |
11 |
11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为契机,以服务企业用工为重点,着重在“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服务水平,统筹城乡就业,优化就业环境,落实扶持政策,服务企业发展”为主要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尤溪县劳动就业中心部门收入预算为106.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2.24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财政代管资金拨款0万元,单位其他收入3.96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6.2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6.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62万元,公用支出3.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2.2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基本支出-人员支出92.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保险费用支出。
(二)基本支出-公用支出3.3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6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简要说明出国(境)团组目的)。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2.6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县级交流、乡镇业务人员往来、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实际支出2.68相比下降3%,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动情况
2017年,尤溪县劳动就业中心收入预算106.20万元,比2016年预算收入101.5万元对比,增加4.70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人员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十、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2017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2017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2017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联系我们| 使用帮助| 收藏 收藏| 站点地图| 隐私声明| 评比统计
版权所有:尤溪县人民政府 主办: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尤溪县数字尤溪建设中心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建设东街66号楼 邮编:365100
网站标识码:3504260011 闽公网安备 35042602000051号 闽ICP备05019063号
欢迎登录本站 您是本站第{{siteCount}}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