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情况

日期:2018-07-20 11:38 来源:尤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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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8年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主要工作 

  2018年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主要工作:一、做好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对限额内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通过2018年省财政厅下达置换债券资金10000万予置换,余额用县财政安排预算资金偿还,将限额内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全部转换为政府债券形式,降低债务利息负担,优化债务期限结构。二是对2018年到期的政府债务本息纳入预算管理。对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县财政预算足额安排,2018年预算安排偿还债券本金2950万元,通过置换债券偿还本金4125万元;预算安排偿还利息8566万元。三是依法依规举借新债。严格按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式举借,2018年获得新增举债额度29800万元。四是严格控制新上政府投资项目。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102号明确的“除急需的民生项目外,不再新上政府投资项目;一些需要配套资金的项目,要明确县乡配套比例后再根据财力情况确定是否实施”的要求,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财力情况和可行的筹资方案,重新对急需建设项目进行梳理、确定。对今后急需建设的民生项目,不再单一依靠财政资金投入,多渠道、多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开展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新模式,对能够采取企业债券或PPP模式的,积极促成项目合作,保障重点项目资金供给,缓解财政支出压力,降低政府债务风险。五是制定《尤溪县降低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和隐性债务分年消化计划》。理清政府中长期支出责任等隐性债务,制定具体化解措施。尤溪县隐性债务主要涉及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政府购买服务、PPP项目及部分商业银行贷款等。(1)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政府中长期支出责任事项,属于政府财政安排的公益性项目,将按财政支出责任逐年列财政预算安排消化,或通过采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来安排部分资金支付。(2)对不合规的举债融资,按照《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尤溪县规范举债融资行为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尤政文〔2017〕382号)确定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整改到位。尤溪县不规范举债的主要是发改基金融资承诺保底收益和本金回购,我县积极与农发行和国开行沟通,由相关单位发函债权人,对合同中不规范条款进行修改,并及时向省市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省市财政部门帮助协调解决。(3)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政府融资职能从融资平台公司剥离,明确政府债务与企业债务界限,对国有企业存量债务分清责任等措施,新增债务由其企业自身经营性收入来偿还,政府财政不承担还款和保证责任。 

  2018年6月底,尤溪县政府性债务余额267013万元(一般债务178957万元、专项债务88056万元),比上年底减少1002万元,下降0.4%。 

  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在建工程后续资金难以保证。新预算法严禁地方政府违规举债,由于地方政府财力有限,仅能保障正常的工资发放和低水平的运转经费,无力进行公益性项目的投资。一些急需建设项目会受到影响。二是政府债务负担短期难以下降。主要是2014年前形成的存量债务,用政府债券置换有一定的还款期限,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偿债资金困难巨大,政府债务风险的各项指标短期内难以全面降低。三是不规范举债整改难度较大,原通过发改专项基金(农发基金和国发基金)融资的债务27300万元,由于当初没有明确不能承诺保底收益和本金回购,现要撤回承诺函和修改相关协议条款,农发行和国开行不太配合,要求必须全额还款才能撤回和终止合同,而地方政府一时难以筹集资金归还。四是存量债务一时难以还清,由于民生事业和城市建设等需要2014年前向银行贷款的资金,到期全额还清难度很大。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深入贯彻实施新预算法和上级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整章建制,摸清隐性债务底数,建实债务台账,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债务管理机制、建立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筹资机制。在规定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以规范方式举债,严格限定举债规模、举债程序和资金使用;对国有企业和项目融资,政府不再出具担保函、承诺函等。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闽财综〔2017〕8号)规定的目录范围内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工作;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库,规范操作PPP项目,统筹财力安排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和PPP项目政府付费支出。新上项目合理确定投资规模,与财力相匹配。妥善处理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加大对政府中长期支出责任项目的梳理,分清政府与企业的债务边界,避免将企业债务转化成政府债务,逐步化解和降低政府债务风险,促进尤溪政府性债务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在发生政府债务风险时,采取调减政府投资计划,不再新上政府投资项目,缓建、暂停在建政府投资项目,调整部门预算支出结构,扣减部门经费支出,统筹各类结余结转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必要时采取资产处置、财政重整等方式筹措资金偿还到期本息,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溪县财政局 

                          2018年7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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