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2018年1-2月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日期:2018-03-19 10:24 来源:尤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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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2018年1-2月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财政收支概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2月止,全县财政总收入19745万元,同比减收526万元,下降2.59%。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7270万元,同比减收892万元,下降10.92;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2475万元,同比增收366万元,增长3.02%,居全市第七税性比71.28%,居全市第九。

2月止,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8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3.97%,同比减收1567万元,下降5.14%。

分部门地方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国税完成收入4604万元,同比减收803万元,下降14.85%。地税完成收入4575万元,同比减收895万元,下降16.36%。财政部门完成收入3296万元,同比增收2064万元,增长167.53%。

(二)财政支出情况

2月止,全县财政公共预算支出46566万元,同比增支11960万元,增长34.5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342万元,同比增支7057万元,增长164.69%。

二、预算执行特点

(一)收入质量下降明显

2月止,地方级税收收入8892万元,同比减收1677万元,下降15.87%,三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税性收入比重71.28%,比上年同期下降16.01个百分点,比全市税性比重平均数84.89%低13.61个百分点,是近九年来首次低于全市税性比重平均数,也是三年来首次在80%以下(前两年2月税性收入比重均在87%以上)。从税种上看,减少幅度最大的是国税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减幅达34.12%;其次是增值税,减幅达13.53%。

(二)重点行业税收普遍负增长

2月份,重点行业税收除有色金属矿业、竹木加工业外,普遍出现负增长。其中:电力行业因雨量继续减少持续出现减收,实现税收1063万元,同比减收1166万元,下降52.31%,其中增值税减收1111万元,下降56.65%;房地产业因上年政府团购清理旧欠一次性入库影响出现减收,实现税收2399万元,同比减收1177万元,下降32.91%建筑业征管办法改革影响出现减收实现税收2317万元,同比减收121万元,下降4.96%;纺织业实现税收1382万元,同比减收87万元,下降5.92%;有色金属矿业因铅锌矿价格稳定继续出现增收,实现税收1942万元,同比增收1220万元,增长168.98%;竹木加工实现税收756万元,同比增收50万元,增长7.08%

(三)财政收支矛盾突出

截止2017年年底,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实际赤字9.69亿元,加上表外结转的公共预算支出缺口7.33亿元、基金预算支出缺口3.21亿元,支出赤字累计20.23亿元。去年公共预算支出大幅增支的资金主要来自上级财政的超调度资金。经初步测算,2018年2月止市财政多调度我县资金4亿多元,主要是前两个月因春节资金紧张,市财政仍对我县资金调度有所倾斜,但春节后有可能逐步减少资金调度,因此预计下几个月国库资金仅只能维持工资的正常发放。

下一步工作

(一)加大力度抓收入

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财政收入增长目标,将组织收入作为财政工作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加强收入监控,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争取收入与序时进度同步。特别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因动作周期长,从征地、报批、挂牌出让到缴款,需要较长时间。因而要集中精力,重点突破。要组织土地出让金工作团队,详细落实具体地块、具体出让时间、具体责任人,倒排收入进度,力争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二)强化措施控支出

一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建立动态评估机制,推动专项资金清理整合,细化预算编制二是要强化预算约束,坚持厉行节约,集中财力优先保证干部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津补贴的发放,保障纳入考核的重点支出需要,加大对公共安全、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三是严格预算管理,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 将资金安排与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使用绩效挂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实行重点工作完成与预算执行挂钩机制,对未完成重点工作的单位将相应停拨工作经费。五是积极鼓励和支持各部门、各单位向上争取运转经费和建设资金,减轻财政压力。六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建立健全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管理制度,坚持勤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三)深化改革促管理

一是积极应对财税体制改革,及时了解和跟踪政策走向,特别是重点针对预算制度和税收改革,加强政策研究,提出对策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二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执行实时动态监控,严格财政资金账户监管,严防预算执行中的违纪行为。三是推进财政绩效评价改革,扩大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试点范围,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四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和国有资产配置批准,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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