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2017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日期:2017-07-13 08:59 来源:尤溪县财政局
| | | |

尤溪县201716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尤溪县财政局

2017711日)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上半年,全县财政总收入55705万元,同比增收3639万元,增长6.99%。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9934万元,同比增收2380万元,增长13.56%;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5771万元,同比增收1259万元,增长3.65%

上半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2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2.72%,同比增收15416万元,增长56.38%

分部门地方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国税完成收入13681万元,同比增收5748万元,增长72.46%(主要是营改增因素),剔除营改增因素,同口径(按照营改增后新的收入划分办法对去年收入作调整后的数据,下同)增长2.40%。地税完成收入14517万元,同比减收2940万元,下降16.84%剔除营改增因素,同口径增长22.83%。财政部门完成收入7573万元,同比减收1549万元,下降16.98%,主要是由于林业育林基金取消征收和社会抚养费同比减征,以及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结果

(二)财政支出情况

上半年,全县公共财政支出125001万元,同比增支29608万元,增长31.0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017万元,同比减支2848万元,下降11.45%

二、预算执行特点

(一)经济复苏带动财政收入增长。

20176月,全国制造业PMI指数51.5,连续10个月高于荣枯线,经济运行向好态势明显。从经济数据来看,20171-5月我县国民经济总体保持较快发展,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1285202万元,增长9.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23118万元,增长1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98532.6万元,增长12.0%,经济复苏带动了财政增收,实现全县财政总收入55705万元,增长6.99%实现地方级公共财政收入35771万元,增长3.65%

(二)主体税种发挥支撑作用明显。

从税种上看,受营改增因素影响,增值税总收入完成24936万元,增收6680万元,增长36.59%,同时导致营业税减收5841万元,下降98.68%企业所得税总收入完成8663万元,增收2355万元,增长37.33%;个人所得税总收入完成3432万元,增收589万元,增长20.72%主体税种共增收3783万元,占全部增收额的103.96%,拉动地方级公共财政收入增长11个百分点

地方小税种当中,受建华房地产公司一次性补交欠税影响,土地增值税增收287万元,增长19.35%,资源税增收271万元,增长65.14%,城市维护建设税减收29万元,下降2.52%,房产税增收153万元,增长18.98%;契税因有购房补贴等措施消化库存影响,增收692万元,增长32.97%耕地占用税增收135万元,增长16.69%

(三)重点行业拉动税收增长显著。

上半年,重点行业税收除电力外,大部分实现增收。其中:电力行业实现税收7898万元,同比减收2260万元,下降22.25%房地产业呈回落趋势,虽有购房补贴等措施消化库存,政府团购并清理旧欠促使建华房地产公司一次性补交欠税3195万元影响,但全行业实现税收8619万元,同比仅增收1037万元,增长13.68%建筑业实现税收5544万元,同比增收534万元,增长10.66%。有色金属矿业因铅锌矿价格上涨,实现税收3522万元,同比增收2345万元,增长199.24%。纺织业实现税收3799万元,同比增收683万元,增长21.92%。林产业实现税收1779万元,同比增收666万元,增长59.84%

(四)财政支出规模创历史同期新高。

上半年,在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资金需求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县财政通过积极筹措、合理调度,较好地保障了支出需求,公共财政支出达125001万元,同比增支29608万元,增长31.04%,创历史同期新高。公共财政支出安排坚持公共财政民生优先原则,集中财力向民生倾斜,人民福祉得到进一步提升。在确保已有民生政策落实到位上,主要是及时拨付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五保老人供养、老年人及特困残疾人等政府补贴救助标准,兑付了涉农支农补贴。同时,积极支持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实施了棚户区改造、乡村环境治理等措施,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得到不断改善。全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强农惠农、生态环境建设等民生支出资金达101016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80.81%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一)狠抓财政收入。一是强化税收征管。针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相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强化税收征管,应收尽收,避免因政策调整出现监管盲区,造成税收流失。抓好税收稽查和清欠,完善财税收入考核机制,落实财税目标责任制,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情况衔接的考核体系。加强财政收入运行分析,定期召开财税库收入协调分析会,密切跟踪财政收入执行情况,及时发现组织收入的薄弱环节,努力保持财政收入在合理区间增长。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网络管理改革,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入库,禁止虚增财政收入。三是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实现预期目标。由于土地出让金从征地、报批、挂牌出让到资金入库时间跨度大,当前要加快对土地出让的具体地块、出让时间、责任人的落实,倒排工作进度,确保收入实现预期目标,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推进。

(二)强化预算约束。要始终把增收与节支、开源与节流作为科学理财的两个方面,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重点,合理安排财政资金,确保全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要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积极筹措、统筹安排,全力保障涉及民生重点项目支出资金需求,确保财政政策早兑现、早见效。要严格控制一般支出规模,在保证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工资发放的同时,严格按支出项目和进度拨付资金,严禁随意调整和变更项目预算,切实规避各部门追加预算,减少财政压力,硬化预算约束,确保预算“刚性”。土地出让金支出方面要借鉴市财政局与兄弟县管理经验,落实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纪要(〔20161号)精神,将土地出让金支出进度与土地出让金收入进度挂钩,以保障工资发放和单位正常运转,确保公共财政支出进度。

(三)加强财政管理。深入做好《预算法》的宣传和贯彻执行,持续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增强预算管理法制观念。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从严从紧编制预算,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积极开展预算评审论证,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监管,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不断健全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切实把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加大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对没有正当原因的结余结转资金要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力度,扩大检查覆盖面,实现检查工作常态化,切实发挥好财政监督检查职能作用。

(四)规范债务管理。科学合理调度资金,在保障工资发放和单位正常运转的同时,对尚未启动的财政公益性投资项目,要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102号明确的“除急需的民生项目外,不再新上政府投资项目;一些需要配套资金的项目,要明确县乡配套比例后再根据财力情况确定是否实施”等要求,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我县财力情况和可行的筹资方案,重新对今明两年急需建设项目进行梳理、确定。对今后急需建设的民生项目,要多渠道、多方式拓展融资渠道,积极开展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新模式,对能够采取PPP模式的,要大力推进PPP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有效控制政府性债务,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创新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做好新增债券及置换债券的分配使用工作,妥善处理存量债务,进一步强化债务预警和风险评估,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