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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2017年1--5月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尤溪县财政局
(2017年6月12日)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5月止,全县财政总收入46134元,同比增收3853万元,增长11.11%。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7188万元,同比增收2692万元,增长18.57%;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8946万元,同比增收1161万元,增长4.18%。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1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1.94%,同比增收16046万元,增长61.87%。
分部门地方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国税完成收入11645万元,同比增收6135万元,增长111.34%(主要是营改增因素),剔除营改增因素,同口径(按照营改增后新的收入划分办法对去年收入作调整后的数据,下同)增长6.55%。地税完成收入11656万元,同比减收3416万元,下降22.66%,剔除营改增因素,同口径增长23.47%。财政部门完成收入5646万元,同比减收1557万元,下降21.62%,主要是由于林业育林基金取消征收和受二孩政策社会抚养费同比锐减和减征、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结果。
(二)财政支出情况
5月止,全县财政公共预算支出100890万元,同比增支14297万元,增长16.5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735万元,同比减支10773万元,下降50.09%。
二、预算执行特点
(一)财政收入同比持续增长。
5月止,尤溪县财政总收入同比增长9.12%,主要得益于建华房地产公司一次性补交欠税3195万元影响,但目前建华补交欠税影响逐步缩小,地方级收入增幅已从1月份的47.78%降至4.18%,税性比重逐月下降,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税收上月开始呈现负增长,同时电力行业、交通运输业税收今年已连续负增长。作为我县税收支柱行业的房地产业、建筑业和电力行业税收下降,将使下阶段财政收入增长形势更加严峻。
(二)主体税种增长明显。
从税种上看,受营改增因素影响,增值税总收入完成21336万元,增收7138万元,增长50.27%,同时导致营业税减收5871万元,下降99.46%;企业所得税总收入完成7562万元,增收2610万元,增长52.71%;个人所得税总收入完成3013万元,增收458万元,增长17.93%。
地方小税种当中,受建华房地产公司一次性补交欠税影响,土地增值税增收374万元,增长32.38%,资源税增收214万元,增长59.78%,城市维护建设税减收12万元,下降1.24%,房产税增收130万元,增长16.6%;契税因有购房补贴等措施消化库存影响,增收662万元,增长39.93%;耕地占用税由于上年中节能公司一次性补缴入库,导致今年同比减收531万元,下降67.56%。
(三)行业税收增速出现分化。
5月止,重点行业税收增速分化明显。其中:电力行业实现税收6641万元,同比减收1569万元,下降19.1%;房地产业虽有购房补贴等措施消化库存,政府团购清理旧欠促使建华房地产公司一次性补交欠税3195万元影响,但仅实现税收7684万元,同比仅增收923万元,增长13.65%;建筑业实现税收4276万元,同比减收582万元,下降11.98%;有色金属矿业因铅锌矿价格上涨,实现税收3057万元,同比增收2131万元,增长230.13%;纺织业实现税收3234万元,同比增收833万元,增长34.69%;竹木加工实现税收1428万元,同比增收479万元,增长50.47%;交通运输业实现税收231万元,同比减收58万元,下降20.07%。
(四)财政支出压力仍旧较大。
5月止,公共财政支出100890万元,同比增支14297万元,增长16.51%。但因收入持续小幅增长,土地出让后续没有继续突破,财政支出压力巨大,除保工资正常发放外,其他省市专项支出都难以正常拨付,今年应归还到期债务本金9.29亿元,财政预算仅能安排0.93亿元,财力缺口加大。今年为保证各项奖金发放和项目支出资金,目前已预缴土地出让金4086万元。当年土地出让如不能预期完成目标,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预算执行压力日益加大。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一是持续加强收入组织工作。强化税收征管,应收尽收,杜绝税收跑冒滴漏现象,抓好税收稽查和清欠,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情况衔接的考核体系。加强财政收入运行分析,密切跟踪财政收入执行情况,及时发现组织收入的薄弱环节,努力保持财政收入在合理区间增长。正确处理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和提高收入质量的关系,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网络管理改革,禁止虚增财政收入。土地出让金从征地、报批、挂牌出让到资金入库要近四个月的时间跨度,当前对土地出让金要详细落实具体地块、出让时间、责任人,倒排收入进度,确保收入实现预期目标。
二是积极应对财税体制改革,及时了解和跟踪政策走向,研究构建地方税体系,特别是重点针对预算制度和实施全面营改增税收政策改革后的形势变化,加强政策研究,寻求对策,使我县在财税体制调整中处于有利位置。
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地位和责任意识,硬化预算约束,“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对未列入年初预算计划的项目和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的事项,一般不予追加预算资金,确保年度预算收支能够平衡。
四是科学合理调度资金,在保障工资发放和单位正常运转的同时,多渠道、多方式拓展融资渠道,积极开展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新模式,对能够采取PPP模式的,积极促成项目合作,保障重点项目资金供给,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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