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第二季度暨五一期间消防监督抽查的公告

日期:2019-04-03 16:43 来源:尤溪县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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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强化全县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切实维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从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9年第二季度暨五一期间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监督抽查范围

  (一)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大型商贸市场及配套物流企业。

  (三)汗蒸、洗浴等公众聚集场所。

  (四)高层、地下建筑及易燃易爆场所。

  (五)劳动密集型企业

  (六)其他需要抽查的单位。

  二、监督抽查的重点内容

  (一)第二季度监督抽查重点内容

  1.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设计备案)、消防验收(验收备案)、消防安全检,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

  2. 重点单位是否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4.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消防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

  5.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等从业人员是否经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6.单位员工是否熟练掌握“四个能力”应知应会内容。7.场所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

  7.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五一”期间专项监督抽查重点内容

  1.第二季度监督抽查的重点内容。

  2.开展旅游景区(点)、星级酒店、高速公路沿途服务站等检查:是否落实专人负责巡查检查,是否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措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三、单位自查

  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各符合抽查范围的单位应按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开展自查整改,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四、监督抽查

  单位自查整改结束后,我大队依法对抽查范围单位实施监督抽查及专项监督抽查,对存在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五、举报投诉

  社会各界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可向市消防支队举报投诉中心进行举报、投诉,电话9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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