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第二季度暨五一期间消防监督抽查的情况通报

日期:2018-07-10 17:16 来源:尤溪县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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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第二季度暨“五一”期间消防监督抽查的方案》要求,尤溪县公安消防大队于201841日至630日,随机抽取了全县387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其它单位,对其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此次监督抽查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统一组织,要求全县统一行动,认真组织开展第二季度暨五一期间消防监督抽查工作。同时,大队还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此次监督抽查工作的领导,确保了此次监督抽查工作的组织到位、领导到位。为了增加检查工作的透明度,检查实施之前,大队还通过县电视台对检查的组织形式、检查的重点内容以及被检单位进行了公告。此次抽查共分成2个检查组,采取白天检查和夜间抽查的方式,重点对全县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党政机关、电力通信等单位和高层、地下建筑及易燃易爆场所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各迎检单位高度重视,准备充分,在检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监督抽查任务。 

  检查组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大力督导单位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和落实,并指导单位开展消防培训和消防宣传工作,增强了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检查组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对单位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共发现火灾隐患387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68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95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0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责令“三停”单位0家,罚款3.54万元。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部分单位领导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消防意识不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不明、管理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希望各单位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行动。此次未被抽查到的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及时组织召开一次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督促各相关责任人认真落实消防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要结合通报的情况和全县正在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举一反三,检查本单位是否存在上述问题,对于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消除。单位自查自纠的重点要放在:,重点单位是否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其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齐并保持完整好用等内容上,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做好记录,落实整改责任人。对各类潜伏的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尤溪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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