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仙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1-17 20:0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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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仙镇人民政府

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尤其是“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从源头上净化消防安全环境,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尤政办发明电〔20165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检查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冬季防火工作部署

冬季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时期,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集会庆祝活动频繁,人流物流集中,特别是一些偏远乡村,民众火灾防范意识薄弱,火灾难扑救,人员难逃生、难疏散,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增多,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要认真研判本地区行业冬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抓紧制定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责任落实。

二、突出重点,大力整治消除火灾隐患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全力推进“清剿火患”战役,组织人员继续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三合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整治力度,加强对设有固定消防设施的单位和场所的检测保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完善、运行正常、管理规范,切实整治查处建筑消防设施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确保按要求时限整改到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坚持重点整治、重点解决的原则,突出整治以下五个方面:

(一)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紧盯全国“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发布防火通告,组织联合开展节日防火检查,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积极营造消防安全环境。公安派出所要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圣诞、元旦、除夕、元宵节当晚,各村(居)、各有关单位以及各治安巡逻队、义务消防队、自愿消防队等消防安全机构统一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二)建筑消防设施。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建筑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供水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安全疏散系统、防火分隔系统等。检查建筑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齐消防设施,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落实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制度,重点解决自动消防设施瘫痪、关闭和无法联动等突出问题。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三项报告备案”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四)涉氨制冷企业和易燃易爆场所。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3〕24号),组织涉氨制冷企业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对照冷库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排查石油化工生产、销售企业等易燃易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责任人、消防行政许可和备案手续、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消防车辆装备器材配备、灭火药剂储备、防火检查及防火巡查、防火防爆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落实情况。

(五)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排查社区、村庄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检查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以及按消防技术规范和规章规定用火用电、疏通安全疏散出口、设置员工宿舍等方面落实情况。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在冬防期间部署开展1~2次专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解决辖区、行业突出的消防安全问题,尤其要针对近年来小单位、小场所、出租屋和居民家庭亡人火灾多发情况,加强人防、技防措施,严防火灾发生。公安机关部门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依法整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消防手续不齐全,以及各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依法督促责任单位整改整治到位。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坚决依法铲除;对省、市政府通报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尚未完成整改的,涉及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督办,确保按时限完成整改。

三、群防群治,持续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

(一)加强消防宣传工作。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人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及时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舆论氛围。

(二)提升消防技能。定期召开社会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集中开展消防法制教育,督促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对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重点工种人员普遍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技能培训,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三)强化消防管理。依托现有网格架构,将消防工作纳入综治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平台,村(居)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力量,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村(居)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指导村(居)民落实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建立村民多户联防网络,加强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防护。公安派出所消防机构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

四、强化战备,扎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

各消防机构等义务消防队、自愿消防队和各企业专职消防队要开展冬季消防业务大练兵,对重要场所、重点区域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作战预案,组织开展实地、实战演练、提高复杂恶劣环境下的实战能力。要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力争打早、打小,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重视消防技术装备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添置必要的防火灭火和个人防护器材,改善装备条件,提高防火灭火能力和抢险救援水平。

2016年11月起至2017年全国“两会”结束是冬季防火期。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及时上报本次专项活动检查登记表,上报时间至3月10日,并于2017年3月3日前将冬防工作总结报送镇消防办公室(联系人:镇消防办张拥超,电话:0598—6262145)。

梅仙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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