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尤溪县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

日期:2022-04-08 16:11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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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第6号

尤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尤溪县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

 

  近日来,省内疫情形势逐渐稳定,群众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提高,为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序恢复我县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将我县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有序恢复开放相关场所、活动

  1.全县景区景点、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青少年宫、宗教场所、影剧院、体育场馆、游泳馆、健身房等场所在落实相关行业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按接待量的70%限流开放;各乡镇圩场恢复开放。

  2.网吧、酒吧、KTV、台球室、足浴场所,游艺(戏)厅、桑拿浴室、棋牌室、麻将馆等休闲娱乐场所仍然暂时关闭,待疫情形势进一步平稳后开放。

  3.各类餐饮行业场所进行实名登记入场(或闽政通扫码);解除酒店、餐馆包厢一桌 10 人以下用餐限制;按照 “谁主办、 谁负责” “谁承接、谁负责”原则,在落实宾客名单实名备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酒店、餐馆可在同一时空举办、承办50人以下的宴席、聚会。

  4.各类论坛、讲座、会议、校外培训机构等所有线下培训活动, 由主办方制定相应疫情防控方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后方可开办。

  二、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全县各机关单位、所有公共场所要坚持 “人、物、环境” 同防,继续落实测温、戴口罩、“三码联查”,强化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要求。

  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主管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各行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如发现因未落实 “三码联查”等措施导致后果的, 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3.广大市民要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自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特此公告。

 

  尤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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