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尾乡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73户202人,截至2017年底,全乡贫困户已全部实现脱贫。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溪尾乡注重特色产业助力精准扶贫,于2018年初,与尤溪县森富竹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成立竹制品选包中心,安置就业未能外出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增加贫困户收入,确保贫困户同步实现小康。
一是重点使用贫困对象。重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等贫困对象,旨在提高贫困户收入,实现稳定脱贫;同时兼顾其他农户,保障企业产能,确保不出现“用工荒”现象,实现双赢。截至目前,共安置贫困对象13人,其中本乡10人,平均每个贫困户月收入达1500-3000元。二是综合采用帮扶措施。一方面,通过就业与搬迁相结合,实现安居乐业。溪尾乡易地搬迁共安置21户64人,为了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就业保障工作,溪尾乡以“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为目标,积极谋划搬迁户就业问题,动员未外出务工的搬迁户到选包中心务工。共安置姜兰香、郑秀锦、黄荣华等3户搬迁户,其中姜兰香每月工资达2300元。另一方面,扶贫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户脱贫信心,提高贫困户生活自理能力。例如:大宁村贫困户肖义镜,患有精神二级残疾,长期以来生活不能自理,吃饭、洗衣等日常活动都由他母亲帮助料理,缺少工作、生活技能,生活陷入困境。本着“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原则,2018年初,鼓励其到选包中心务工,中心安排专人帮助,从最基本的生活技能开始逐步学习。截至目前,肖义镜已经实现生活自理,并学会一些劳动技能,坚定脱贫致富信心,每月工资均达2500-2700元。三是灵活运用务工方式。采取固定与临时务工方式相结合,方便贫困户照顾家庭、工作两不误。对于可以长期务工的贫困户,选包中心提供食宿保障,最大限度地保障贫困户工作时间;针对部分贫困户因自身条件受限,无法长期固定上班,采取临时务工方式,随到随用,按实计件结算。例如:湖山村贫困户郑秀锦,其家庭在湖山村养殖鸡、鸭,本人有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家里还有小孩上学需要照顾,在空闲时间到选包中心务工,实现增加收入的同时不耽误照顾家庭。(尤溪县溪尾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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