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尤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6-09-10 19:1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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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政办〔2016155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尤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尤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尤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尤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互联网+”行动战略,发挥电子商务对破解“三农”问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深度融合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8号)、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指引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610号)等文件精神,参照第一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体系,结合我县农村电商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要求,坚持“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为抓手,以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为重点,以打通网货上行通道为主攻方向,以建设电子商务集聚区为空间载体,全面实施导入互联网基因的产业体系再造,突出创新驱动,加强政策引导,注重统筹规划,促进农旅融合,全面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商业模式,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奋力开创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为主,政府扶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做好引导和扶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资源优化统筹,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统筹规划,创新发展。围绕建设“我家在景区”战略,将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纳入全县“十三五”发展规划,促进电商顶层设计与新型城镇化、全域旅游等专项规划有机衔接,发挥“互联网+”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引擎驱动作用,促进城乡互补、农旅互动、工旅互融、文旅互通、商旅互赢。以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促进全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主动适应供给侧改革,转变传统发展观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本地现有资源,建立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资源互联互通与共享机制。

  (三)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结合我县产业结构、人文环境和资源禀赋,认真研究分析,着眼长远,有序推进。注重发挥基层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具有尤溪地域特色的电子商务发展路径和模式,努力改善农村民生条件,让广大农村群众逐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公共服务。

  (四)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立足“消费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和农村电商需求,优化农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合作,探索推进“互联网+物联网+标准生产+订单农业”产供销一体化,形成供应端、销售端和服务端高效链接闭环圈。同时积极引领消费型互联网向产业化互联网转型,不断提升示范效应,形成推广机制。

三、工作目标

围绕建设“我家在景区”战略和打造“县域电商生态图”目标,纵深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示范创建,务求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基础设施条件日益配套,制度体系和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村点;打响县域电商公共品牌,初步构建多维立体网络营销体系,全面提高网商网销指数;加大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完善农村青年创业孵化和增值服务机制,推动电子商务在发展农村物流、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提升农民生活品质、推动精准扶贫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争取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进入全省前列。

围绕上述目标,力争到2017年底,全面提升闽中电子商务产业园集聚功能,吸引入驻电商企业80家以上,培育年网上交易首超1000万元优质电商企业10家以上,实现上缴税收达600万元以上,争创全省电商示范基地(园区);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鼓励阿里村淘、京东、苏宁、邮政、供销等整合资源,新建或推进乡村电商服务网点改造,力争全县电商服务网点数量达200个以上;加大电商应用普及,提升网商网销指数,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力争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30%以上,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35%以上,带动农副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网销增长40%以上;积极推进“互联网+”产业化区域化试点,鼓励发展垂直电商平台和引进电商端口经济,力争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1个,建设具有县域区域特色电子商务平台2个。结合传统商贸供给侧改革,全面推进物流标准化试点建设;整合快递物流资源,延伸农村末稍快递,构建双向便捷高效物流体系,破解农村快递“最后和最初一公里问题”。全面启动闽中商贸物流综合体建设,有序推进进出口商品(跨境电商)O2O中心、生鲜冷链、快递分拨,商贸仓储等一批项目落地开工,为培育和打造县域生态圈构建提供项目支撑。

四、主要任务

认真对照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重点推进农村电商“一中心六体系”建设。即推进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及营销体系和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建设。

(一)建设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1.在闽中电商产业园设立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6077平方米),科学合理内设招商服务、网货展示、电商学院、创业孵化、IDC数据、仓储物流、创客空间等多个功能区,完善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2.以战略合作或服务购买等形式,引进第三方园区综合运营服务商,承担园区项目招商、入驻考核、约束激励、物业管理、平台运营等工作。

3.整合服务资源,完善园区管理和服务流程,提升中心窗口服务质量,一站式为加快农村电商发展提供创业孵化、资金信托、数据储存、物流仓储、商事代理、电商创业、文创策划、增值增信等优质高效服务。

   4.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应扎根于农村,服务于政府、企业及农民,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共服务体系,为县域电商发展衔生提供技术指导、培训孵化、市场对接、品牌建设、金融信用和其他增值服务,促使县域电子商务形成抱团合力和区域优势。

5.结合创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示范工作,加大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运用推广,依托智慧农业“一中心七平台”,重点推进农产品二维码信息采集和可溯源体系建设。

6.注重政策扶持导向,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管机制和商务信用评价制度,制定适应我县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标准、统计、信用制度等;发挥县电子商务协会、电商农旅联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律约束能力,全面提升电商企业、旅游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和农民推广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主体。

二)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

1.围绕“消费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和农村电商综合服务需求,持续推进阿里巴巴“千县万村”、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 供销社新网工程及邮政“村邮乐购”等农村电子商务项目实施,扩大布点范围,争取到2017年底完成电商网点铺设达180个以上,实现建制村覆盖率达70%以上。

2.参照福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设置与服务要求》,鼓励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在乡村设立或改造提升终端服务网点,不断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促进农村电商与现代农业协同发展,真正让电商网点成为服务三农的重要支点,同时加大对贫困村的政策倾斜力度。

3.鼓励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增加信息发布、充值缴费、电子结算、小额现金存取、快递包裹存取等便民服务项目,为农村居民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

4.主动推进阿里村淘“天网地网人网”工程,全力支持村淘生态服务中心、创业孵化中心和公益服务中心等一批试点项目在尤落户生根,全面深化与阿里开展“县郡图治、智慧旅游、百万英才、民生工程”等一批试点合作,同时,积极引导村淘从合伙人2.0时代向服务3.0版本转型,开启以“服务”为核心的生态模式,将服务体系下沉到村,着力构建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体系。

5.复制和提升联合“农村淘宝乡村旅游中心”模式,成立“互联网+旅游”联盟,整合县域旅游资源,在侠天下、九阜山等景区旅客集散点,发展以村淘合伙人为主力的旅游服务驿站并配套建设O2O体验馆,为旅客提供接单、导服、民宿、餐饮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增强游客线下体验,同时助推当地农产上行。

(三)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

1.鼓励中国邮政、快递企业、骨干流通企业和商贸物流企业、主动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在乡镇开辟或延伸快递物流运输线路,新建快递物流营业网点,完善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和物流仓储配送体系,对实现乡村快递覆盖达90%3天能配送到村点、带有统一标识的货运车辆等新增投资予以适当补助。鼓励快递企业在整合资源中降成本、从延伸服务中增效益,防止恶性竞争,扩大快递覆盖面。

2.鼓励快递企业、包装企业或社会第三方投资尤溪网货快递超市或网货批发市场,统一为电商企业提供生鲜设计包装、产品进仓保管、寄件打包投递、产品采购批发等个性化服务。

3.加大对农村快递服务网点的建设或改造力度,鼓励发展第三方配送和公共配送,切实解决农村“最后一公里”配送难题,力争到2018年,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

4.加快推进以托盘循环共用为切入点的物流标准化建设,鼓励物流企业带盘运输和集约回收利用。

5.优化生鲜冷链整体规划和功能布局,引导现有冷库企业拓展冷链储运,鼓励大型冷链物流企业入园集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发展冷链物流,通过市场运作和多元投资,完善生鲜冷链、仓储配送等基础设施条件,构建果蔬、肉类、水产品等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破解我县蔬菜、生肉、鲜果等农产品在上行中的储藏和运输问题。力争到2018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装备先进、衔接配套、管理规范的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体系。

(四)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1.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和知识普及。按照“统一部署、分头实施”的思路,为领导干部、电商团队、电商企业、电商协会成员单位、农民合作社组织、返乡创业青年、大学生村官、快递员等开展初级、中级、高级等系统化全方位电商培训,争取每年培养1500名以上有意向从事农村电子商务人才,为电子商务进农村提供人才保障。

2.鼓励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创业。以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残疾人和个体经营户网络创业为重点,通过集中培训、政策扶持、跟踪辅导等方式,发展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切实发挥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知识技能培训、产品质量管控、仓储物流等公共配套服务,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3.大力支持推动电商创业创新。加大闽中电子商务产业园、县域及乡镇电子商务孵化基地等创业创新集聚平台建设,探索发展小微网商众创空间,建立电商众创平台,加大对电子商务创业创新的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电商众创,并做好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积极举办“创客沙龙”、“电商沙龙”等活动,为电商创业青年提供沟通交流平台,共享创业经验。

4.以参与发起《福建省电子商务培训服务规范》标准制建设为契机,完善电子商务培训服务体系,增进创业孵化成效,并借助现代移动互联网技术,拓展网上电商免费培训。

()建设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和营销体系

1.加强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跟踪管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规范源头品控、分类定级、仓储配送、文创包装、售后服务等网货标准,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推进电子商务与农产品供应链有机衔接,深化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组织与电商平台协同合作,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以信息化带动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标准化、规模化和现代化。

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初步建立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全程农产品电子商务溯源体系,从源头防止假冒伪劣商品进入交易环境,保证我县农村电子商务有序健康发展。

4.纵深开展“视觉尤溪·电商文创”等系列县域电商产品创意大赛,重点推进尤溪“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打通上行通道,打响地域品牌,抢占终高端市场。

5.协助指导我县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打响品牌,认真做好农产品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的推荐和申报工作。

6.加大对农产品品牌建设的资金投入,收集汇编尤溪名优特农产品目录,做好尤溪农产品展馆、我家农特O2O体验馆建设和样品征集及线上推广;鼓励支持农产品经营主体报名参加重要节会展会的对外推介宣传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季节性农产品网上促销活动,有效缓解农产品卖难问题。

()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体系

建立全县电子商务统计工作制度,做好电商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定期汇总分析动态信息(含正统网数据报送);依托“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及其他第三方数据平台,及时采集日常信息,规范电商统计口径,全面做好网上交易、物流快递等大数据分析、监测等工作。

五、资金安排

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除争取中央财政资金补助2000万元外(已到位1850万元),县财政将根据创建工作实际需要预算安排1200万元配套资金。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指引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610号)精神,由县商务局、财政局制定《尤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综合示范“一中心六体系”建设要求,明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结构比例(详见附表)。专项资金使用要坚持定向使用原则,原则上不准用于支持基建项目;不准用于网络交易平台建设;不准用于购买流量支出。坚持公开规范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科学,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坚持市场主体原则,对能够市场运作的项目,实行企业投入为主,专项补助为辅。对于企业为主体建设的市场化项目,单个项目补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项目实际投资的30%。个别项目属于特殊情况的,不得超过该项目实际投资的50%

专项资金由县商务局、财政局共同管理,专款专用,共同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审计及社会监督。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信息化及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指挥部,并抽调电商团队,全程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和跟踪推进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健全创建工作联动协调机制,明确主体责任,抓好任务分解,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党政部门、行业协会、电商企业、第三方平台、综合运营商和实体网商的的职能作用,形成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整体合力。

(二)加大政策扶持。全面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各项政策措施,采取以奖代补、专项扶持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项目的扶持力度。持续完善并适时出台更加符合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推进政策,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从主体培育、平台建设、跨境电商、电商快递、人才培训等方面,全力扶持和助力电商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强化资金监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和扶持范围,规范专项资金组织申报、审核把关、公开公示、拨付程序、验收检查等,全面推行阳光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定期对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收集信息,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做好统计监测

加强电子商务产业统计监测工作,做好电子商务企业信息统计和数据采集,加快构建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与部门联动机制,深化电商统计分析与数据利用。加快电商领域标准化建设,推动电商协会与电商企业参与电子商务标准制定。加强网络监管方式创新,提升网络监管技术水平,及时有效的打击网络侵权等违法行为,促进我县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五)及时总结推广。电商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及时总结示范创建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多形式、多渠道地加以宣传,不断提升全县电子商务影响力。继续深化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宣传、行业高峰论坛、主题沙龙、抱团营销对接会等活动,引导和鼓励广大企业、消费者学习掌握电子商务知识,培养更多网民、网商、网企,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方案》将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电子商务进

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希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认真按照“一中心六体系”建设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增进工作成效。

附表:

尤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使用安排表

序号

项目

资金 安排

(万元)

所占比例

重点支持内容

1

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500

25%

支持公共服务中心内设功能区建设改造和功能提升;支持公共服务中心租金、水电费、宽带、物业等日常运营维护等。

2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

300

15%

鼓励阿里村淘、京东、苏宁、邮政、供销等运营企业建设县级农村电商运营服务中心,整合资源推进乡村两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

3

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

400

20%

支持县级快递运营中心和仓储配送中心升级改造,对村淘前期末稍快递、农村快递“村村通”项目、农村快递服务网点予以适当补助。

4

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200

10%

包括培训基地、孵化基地、创客中心建设等电子商务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制定电商培训计划和实施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创业培训、电子商务中高级管理人才培训、电子商务沙龙、创客沙龙等。

5

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体系

140

7%

支持物联网技术运用,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可追溯体系建设;支持农产品品类梳理和集散服务;支持农产品展厅、线上线下O2O体验馆建设;适时组织开展农产品对外宣传和展会推介;鼓励社会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产地预冷、集散仓储、产品分拣、包装创新和网货批发等公共服务;指导创建自有品牌等。

6

农村电子商务营销体系

160

8%

包括农产品网络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农产品文创包装、节会策划与视频拍摄;组织引导农产品经营主体与电商平台对接,开展代运营和分销体系建设等。

7

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体系

120

6%

开展项目建设、运营情况等调查统计工作,定期汇总、分析动态信息(含正统网数据报送);依托阿里云和“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等第三方数据平台,对接软件和数据交互接口,做好服务网点日报数据采集、统计;整合各类农业信息资源,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体系,规范统计口径,建立统计数据库、农业主体数据库以及典型企业库等。

8

其他

180

9%

其他服务于电商产业发展需要投入的项目

合计

2000

100%

抄送: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办、县人大办、政协办。

尤溪县政府办公室     20169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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