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好货 微导购”尤溪名优特农产品电子商务素材库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日期:2018-12-25 09:00 来源:尤溪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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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服务乡村振兴、助力精准扶贫,挖掘提升我县名优特农产品知名度,推动农村电商网货上行,尤溪县信息化建设及电子商务项目指挥部、尤溪县商务局决定举办“尤好货 微导购”尤溪名优特农产品电子商务素材库摄影大赛。征稿启事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尤溪县信息化建设及电子商务项目指挥部
尤溪县商务局
承办单位:尤溪县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时间
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15日。
三、征稿主题
(一)尤溪农特产品类(占征集量的70%):记录尤溪农特产品生态环境、生产过程的摄影作品,产品包括且不限于“尤溪大条面、台溪粉干、梅仙肉光饼、尤溪红菇、尤溪红酒、沈郎乡山茶油、尤溪金柑、香菇、祥云银耳、绣球菌、尤溪绿笋、尤溪绿茶、尤溪红茶、尤溪竹木工艺品、联合花生、文峰和双鲤板鸭、羊肚菌、金柑酥、黄金柚”等。
(二)尤溪风光类(占征集量的15%):展现尤溪县的优美风光、历史文化和独特风情的人文景观等内容的摄影作品,景点包括且不限于“侠天下景区、尤溪朱子文化园景区、桂峰古民居、九阜山、联合梯田、沈城全景、尤溪古堡、闽中电商产业园”等。
(三)尤溪农事民俗类(占征集量的15%):展现尤溪的农特产品在农事生产过程中的场景的摄影作品,以及农特产品生产活动而举办的相关民俗活动的场景的摄影作品。如农耕文化、祭祀文化、彩城三月三活动等。
四、征集数量、奖项设置
(一)征集数量:本次共征集100幅作品(原则上每款农特产品征集3张,每个景点征集3张,根据最终收稿情况适当微调)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 1幅  稿酬3000元
  二等奖 2幅  稿酬各2000元
  三等奖 3幅  稿酬各1000元
  入选奖 94幅 稿酬各200元
五、征稿细则
(一)县内外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
(二)作品必须纪实写真,生动自然,别具特色,有创新内涵,有记实意义的老片,必须符合本次影展的主题宗旨,表现形式不限。在2015年尤溪县“食材尤溪”摄影图片征稿活动已入选的作品本次不得重复投稿。
(三)本次大赛投稿一律以电子稿文件形式投稿(jpg格式),文件大小每件单幅在3MB以上。组照(4-8幅)计一件。
(四)所有参赛作品在邮件主题注明“尤好货 微导购”摄影大赛,作品标题、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可附简短文字说明。
(五)在后期制作中,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则,对影调、色彩等可作适度调整。谢绝改变原始影像和大幅度修改的作品,谢绝提供电脑制作的创意作品。
(六)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制作画册(Tif格式文件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7MB)。作者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据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尤溪县摄影家协会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入选资格。
(七)本次影展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不退稿。
(八)作品所涉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法律事项由作者自行负责。对于拍摄地点有歧义的,作者须提供证明在尤溪境内拍摄。
(九)主办单位对所有入选以上作品拥有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电子商务网店应用等)根据需要有权进行复制、展览、出版画册、媒体宣传等非商业用途一次性付给作者影展奖金外,不再另付稿酬。
(十)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是有违征稿要求、严重误导公众认知或存在著作权争议的作者,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
六、投稿方式
(一)尤溪县摄影家协会投稿邮箱:383202067@qq.com,联系人:詹开旭,联系电话:13358502276;
(二)尤溪县电商指挥部投稿邮箱:yx6396266@163.com,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13799162100。


尤溪县信息化建设及电子商务项目指挥部
尤溪县商务局
尤溪县摄影家协会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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