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西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滨镇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3-11-18 11:59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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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西政〔2013〕85号


各村(居)委会、镇直县属各单位:

现将《西滨镇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居)委会、镇直县属各单位按照方案组织实施,紧密配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尤溪县西滨镇人民政府

201373

 

 


西滨镇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整治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67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市道安办《关于印发三明市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道安整治办[2013]32号)和县道安办《尤溪县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尤道安办〔201322号)部署要求,从610日起至9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结合我镇2013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要点,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治理我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进一步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和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事故死亡人数比前三年平均数下降25%,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步骤

“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630日前)。道安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结合《尤溪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2013年工作要点》(尤道安办〔201310号)要求,提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具体重点工作内容、检查督查方式及工作要求,强化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动员落实,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扎实有序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71日至920日)。道安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生产经营建设及服务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本辖区、本行业所有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生产经营建设及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集中力量、全力打击道路交通安全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做到检查率、整治率达100%,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底前)。道安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分析总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取得的经验做法,树立并推广典型单位,巩固整治成果,强化工作措施,构建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健全规章制度,继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有效开展。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重点企业、重点驾驶人源头管理。

1对辖区客货运企业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到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道安办)

2将今年以来辖区客货运企业驾驶员发生酒醉驾、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发生交通事故情况向所属企业进行一次集中通报,并抄告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镇派出所)

3督促辖区客货运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落实驾驶人“不适岗”制度。对发生道路交通亡人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或者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以及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要将其调离驾驶工作岗位或解聘,限制其从事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和渣土车等重点车辆的驾驶工作。(责任单位:镇道安办负责督促,镇派出所负责落实)

(二)全面抓好重点车辆的监管

1.出台渣土车管理办法,规范渣土运输承包业务,从源头上杜绝渣土工程不按规定发包、层层转包等现象,并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查渣土车超速、超载、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全方位构建渣土车安全监管机制。(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农机站)

2对在用的接送学生车辆(包括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及时解聘不合格校车驾驶人。镇派出所、农机站、综治办要经常性地开展联合执法,严查接送学生车辆超载、超速、违法使用校车标牌和非法车辆从事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并及时将查处情况通报给县教育局,教育局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责任单位:西洋小学、尤四中、镇派出所、综治办分工负责)

3.对辖区未按期检验和报废车大中型客货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大中型客货车按期检验和报废工作落实。(责任单位:镇道安办、派出所)

4.对辖区无牌或报废拖拉机、农用车、摩托车以及“柴三机”、拼装三轮车等非法车辆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排查,力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镇派出所、农机站要根据排查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上述车辆非法上路、非法载人载货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查处的非法车辆,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予以收缴报废、强制切割或补办相关牌证手续,杜绝此类车辆再次流入社会。(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负责排查,镇派出所、农机站负责查处、打击)

(三)全面推进道路隐患的排查整治

1.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严格按照《福建省公路隐患路段排查与督办标准(修订版)》(闽预防办〔201226号)要求,对辖区道路再开展一次全面大排查。对年初已确认的隐患点段要按照整改计划加快整治工作进度,对新增的隐患点段要立即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治理措施和治理资金,根据隐患严重程度,实施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对暂时无法整治到位的道路安全隐患,要100%设立交通警示标志,并增派警力强化巡逻管控。(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农机站、公路站)

2.全面排查辖区道路特别是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情况,930前全面整治到位。推进在事故易发多发的双向四车道道路及已街道化的国、省、县道设置中心隔离护栏、增设夜间照明装置。(责任单位:镇派出、农机站、公路站)

(四)全面抓好路面管控工作

1.科学安排勤务,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交通管控力度,从严查处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禁行车辆上路行驶、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行动期间,在10日、20日、30日全省统一行动的基础上,镇派出所要结合辖区实际,针对辖区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每周部署开展124小时的统一行动。(责任单位:镇派出所)

2.镇政府要牵头落实辖区内墟场、庙会、民间集会、学生周末返家等重要场所和时段的交通管控措施,有效打击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非法载客、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道安办、农机站、综治办)

(五)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要以百日行动为契机,掀起社会宣传攻势,充分利用LED、宣传栏、宣传单等渠道,宣传夏季交通事故的特点,提示安全隐患,曝光典型案例,剖析暴露的问题和教训,传播夏季出行交通安全知识,提供交通安全服务提示。要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和文明意识,并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走过场的单位给予公开曝光。(责任单位:镇道安办、文化站、西洋小学、尤四中)。

2.组织辖区客车、大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和渣土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集中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讲解夏季安全行车要点,剖析事故高发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行车知识传授和提醒,让驾驶员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道安办、文化站、西洋小学、尤四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部署。镇道安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百日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强化协作配合,做到动员部署、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到乡村、到企业等基层单位,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全面实施。

(二)全面排查清理,及时落实整改。镇道安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把“百日行动”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各类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行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立即督促整改或组织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重大隐患整改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隐患严重、情况复杂的,牵头单位要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打击。

(三)强化督导考评,确保工作成效。根据省、市部署,“百日行动”开展一个月后,省、市道安办将组织督查组到各地督促检查;“百日行动”开展二个月后,省、市道安办将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暗访,并组织各设区市及平潭区道安办开展异地交叉检查或暗访;910日后将配合省政府安办开展综合督查和考核。对检查督查暗访中发现的整治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问题突出的,将在省、市予以通报批评。县道安办将把开展“百日行动”工作考核结果、检查及暗访结果纳入2013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考评项目。县道安办根据督查考评机制,定期对各乡镇、县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不重视、工作成效不明显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确保“百日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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