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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范兆凯)
范兆凯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尤溪县城关镇民主路9号3层302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尤房权证字第00044号、尤国用(98)字第1411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房产证、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范兆凯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