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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兰广奇)
兰广奇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尤溪县城关镇河边路44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尤房权证字第010202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兰广奇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