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落实拥军优属政策,继续实施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金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金。落实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政策、部分烈士子女生活补助制度、义务兵及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政策、“五老”人员医疗补助和免费配送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等政策,资助城乡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县现有重点优抚对象924人,全年发放优抚金588.47万元,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 81.77万元,医疗补助金18.75万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332.79万元。2012年冬季接收退役士兵、士官191人,对满三级转业士官和到西藏服役的5名退役士兵进行岗位安置,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51.89万元,实现城乡一体化安置;增发立功受奖义务兵优待奖励金10.66万元;加大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开展参战退役人员“大谈心”、“关爱结对”、“认定复核”三项活动,确保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