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编码规则是怎样的?

日期:2016-11-11 17:05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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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合并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源头顺序赋码原则,一份营业执照仅加载一个独立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质监、税务部门不再另行赋码和发证。
  从唯一、统一、共享、便民和低成本转换等角度综合考虑,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编码规则为:
  第一部分(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9表示工商。
  第二部分(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部分(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
  第四部分(第9-17位):全国组织机构代码。
  第五部分(第18位):校验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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